大砍雙薪肥貓 教部擬修法:官員退休3年內禁任私校董事

教團過去曾針對私校旋轉門條款教育部打分數。(圖/記者蕭玗欣提供)

記者蕭玗欣/臺北報導

不少政府官員退休後轉任私立學校擔任要職,一邊領着月退休俸,一邊又領着高薪,被外界批爲「私校門神」或「雙薪肥貓」。教育部長潘文忠2日在部務會報致詞表示,將修改教育部組織法,未來只要擔任過部長、次長司長、處長,及跟高教技職相關主管,離職3年內都不能擔任私校董事專科以上校長等相關主要職務,不溯及既往。

教育部提出的組織法修正草案表示,曾任教育部長、政務次長、常務次長、主任秘書、司長及處長者,離職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原掌理高等教育、技術職業教育及會計職務直接相關的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或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教育部表示,該草案在今日部務會報通過後,還要經行政院會通過,再送立院審議。

潘文忠表示,過去具有決策影響力的教育部官員轉任到私校任職,被外界戲稱爲「門神」,確實會引起外界質疑,認爲可以爭取相關經費,對教育部是很沈重的描述。潘文忠接着表示,該法在今天的部務會報通過後,希望避免引發外界疑慮,讓外界對教育部的資源分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