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通報:寶馬衝撞人羣,系報復社會!

5月23日,大連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由大連市公安局副局長曲波通報大連“5·22”案件有關情況

2021年5月22日,中山區五惠路與友好街路口,發生一起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案件基本情況

2021年5月22日11時40分許,犯罪嫌疑人劉某(男,1989年出生,理髮師)駕駛遼B63NE6黑色轎車沿中山區五惠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勞動公園北門人行過道斑馬線處,將多名行人撞倒後,繼續行駛至五惠路與解放路交會處追尾一輛廂式貨車,隨後棄車逃逸。13時許,劉某被警方抓獲。

截至目前,該案造成5人死亡,5人受傷。其中4人當場死亡,3人被120送醫搶救,1人搶救無效死亡,後有3人自行到醫院治療,現傷者情況穩定,正在進一步治療中。

偵查認定事實

“5·22”案件發生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市公安局立即成立專案組,經現場勘查、調查走訪、檢驗鑑定、固定證據工作,現查明案件事實如下:

5月22日,犯罪嫌疑人劉某因投資失敗無法接受,失去生活信心,遂產生報復社會心理。11時40分許,劉某駕車沿唐山街行駛至五惠路路口時,在等候綠燈指示後突然在7秒鐘內將所駕車輛車速從0時速加速至108公里/小時(該路段限速60公里/小時),並衝闖紅燈,以駕車衝撞路人的極端方式實施犯罪,造成5死5傷。

圖自央視新聞客戶端

經檢驗鑑定,排除犯罪嫌疑人劉某酒駕、毒駕、服用精神類藥物和精神病史嫌疑,其作案時頭腦清楚、思路清晰,選擇作案地點、目標明確。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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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寶馬撞人致5死 嫌犯排除毒駕酒駕 疑理髮店設計總監

5月22日,遼寧大連市勞動公園北門附近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輛疾馳黑色寶馬轎車直衝斑馬線,將多名路人撞飛。最新通報稱,截至23日早晨8時,已造成5人死亡(4人當場死亡,1人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5名傷者正在醫院治療。

據瞭解,肇事逃逸駕駛人劉某(男,31歲)已被抓獲。經檢驗鑑定,排除其毒駕、酒駕嫌疑,其具體犯罪原因正在調查中。

▲5月22日,遼寧大連,肇事的黑色寶馬。圖片來源/網絡

上游新聞此前報道《大連一寶馬直衝斑馬線撞飛多人,肇事車未減速,已致4死3傷》顯示,大連交警發佈警情通報稱,5月22日11時47分許,在大連市中山區五惠路與友好街路口,一車牌號爲遼B63NE6黑色轎車在人行橫道內撞擊行人後逃逸,造成4人死亡、3人受傷。

5月23日上午,大連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發佈最新通報稱,大連市長陳紹旺坐鎮指揮,第一時間成立工作專班,下設案件審理組、救治和善後組等,相關區市縣和市政府相關部門也分別成立工作專班,協同做好各項工作。目前案件偵辦、傷者救治、死者善後等工作正全面有序展開。

大連一轎車衝上斑馬線撞傷多人,現場傷員倒地肇事車輛未見減速(來源:視頻綜合)

上述通報稱,截至23日早8時,事故已造成5人死亡(4人當場死亡,1人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5名傷者正在醫院治療。衛健部門已在第一時間啓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學救援應急預案,成立3個救治組,開通綠色通道,組織多學科會診,全力救治傷者。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有網友認爲,事發時劉某駕車直衝斑馬線撞擊人羣,此行爲有違常理,懷疑其爲毒駕。

對此,上述通報稱,在案件偵辦方面,公安機關正加大對犯罪嫌疑人劉某的審訊力度,固定相關證據,對案件進行全力偵辦。經檢驗鑑定,排除其毒駕、酒駕嫌疑,其具體犯罪原因正在調查中。

上游新聞記者還注意到,該事件在大連當地引起關注。有網友稱,“全大連都在找這個人”。另外,有網友發佈疑似肇事車輛車主個人信息等。

根據網傳肇事車輛的車牌信息,網友發現車主叫劉某,1989年生人,與公安機關公佈信息一致。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爲2018年6月,目前爲抵押狀態,且該車輛存在違法記錄未處理。

5月22日下午,就上述網傳肇事司機信息,上游新聞記者聯繫到大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求證,工作人員表示事故正在處理中,有關車主信息無法透露。

▲有網友指出肇事司機疑似大連“銘造型”理髮店設計總監劉某,該理髮店公衆號曾發佈其技術總監King相關信息。圖片來源/公衆號截圖

上游新聞記者調查發現,肇事司機疑似大連一家名爲“銘造型”理髮店的設計總監劉某。在該理髮店公衆號的一篇文章中,該理髮店名爲“King”的設計總監,與網傳劉某照片長相相似。其個人簡介顯示,King於2013年加入該理髮店工作。文章中King大談創新理念,他認爲:“造型是一種思維、一種境界、一種文化理念、一種審美品味,這意味着造型師需要經過長時間的沉澱,需要經過長期的修煉才能達到的一種高度。”

該事件發生後,有網友認出劉某便是曾爲自己剪髮的髮型師“King”。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該理髮店此前因陷入破產風波而倒閉,目前電話已經無法撥通。該店員工分別在其他理髮店工作,部分員工創業開店。

5月23日,上游新聞記者聯繫到一名原“銘造型”員工,他與劉某短暫共事過一段時間,“看到新聞感到很震驚。”他表示,肇事車輛應該是劉某的,但拒絕透露有關劉某的其他情況,隨後便掛斷電話。

據上游新聞此前刊發的《大連一寶馬直衝斑馬線撞飛多人,肇事車未減速,已致4死3傷》報道顯示,從上游新聞記者拿到的現場監控視頻來看,一羣路人正通過斑馬線過馬路,此時機動車道的交通信號指示燈爲紅色。不遠處,一輛黑色轎車從遠處疾馳而來,直衝斑馬線,在人行橫道內撞擊行人。現場多名路人瞬間被撞飛,摔倒在地後疑似失去意識,倒地不起。視頻中,在事故前後均未見肇事車輛減速。

遼寧大連突發一起交通事故 致多人倒地 傷情具體情況不明(來源:original)

據另一段網傳視頻的拍攝者稱,肇事車輛爲黑色寶馬3系轎車。

另有網友認爲,事發時,劉某駕車直衝斑馬線撞擊人羣,此行爲有違常理,懷疑其爲毒駕。

5月22日,上海德禾翰通律師事務所楊衛華律師接受上游新聞記者採訪時分析,本案犯罪嫌疑人駕駛機動車撞擊行人致4死3傷,應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最高可判處死刑。關於網友猜測嫌疑人有毒駕可能性的問題,楊衛華律師表示,《刑法》中沒有毒駕的規定,如果涉及毒品買賣等,數罪併罰即可。

楊衛華律師進一步解釋到,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我國《刑法》第114條、第115條規定的一個具體罪名,該罪名是一種社會危害性嚴重的犯罪,是指使用與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等危險性相當的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

此處的“其他危險方法”僅限於與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等行爲性質相同、程度相當、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爲,而不是泛指任何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質的方法。

換言之,只有當駕駛行爲造成與放火、爆炸等相當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時,才屬於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其他危險方法”,構成危險駕駛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想象競合犯,從一重罪處罰,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反之,若醉駕行爲只是造成一般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時,就只能以危險駕駛罪定罪量刑。

楊衛華律師表示,本案犯罪嫌疑人駕駛機動車在紅燈情況下衝撞不特定的、正常通行的行人,撞擊後又逃逸,與放火、爆炸、決水、投放危險物質等危險方法一樣,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同質性,具有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相當性,應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刑法》第115條規定此類行爲“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前報道;

5月22日上午,遼寧省大連市一路段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羣行人通過斑馬線過馬路時,一輛疾馳行駛的黑色轎車直衝過來,多名路人被撞飛後摔倒在地。肇事的寶馬車徑直行駛,未見減速。

上游新聞記者從大連市交警支隊中山大隊獲悉,事故仍在處理中,尚無法迴應。

▲5月22日,遼寧大連,一輛黑色轎車直衝斑馬線撞飛多名路人後逃逸。圖片來源/視頻監控截圖

此後,大連交警發佈警情通報顯示, 11時47分許,在大連市中山區五惠路與友好街路口,一車牌號爲遼B63NE6黑色轎車在人行橫道內撞擊行人後逃逸,造成4人死亡、3人受傷。目前,肇事逃逸駕駛人劉某(男,31歲)已被抓獲。

事發路段的監控視頻拍下了驚魂一幕。一紅綠燈路口,一羣路人正通過斑馬線過馬路,此時機動車道的交通信號指示燈爲紅色。一輛黑色轎車疾馳而來,直衝斑馬線撞上過馬路的人羣,現場多名路人瞬間被撞飛,摔倒在地後疑似失去意識,倒地不起。

記者注意到,車輛衝擊斑馬線行人的過程僅兩三秒鐘,肇事車輛徑直行駛,在撞人前後均未見減速。

一名現場目擊者告訴上游新聞記者:“附近有地鐵站、公交站,過馬路的得有二三十人左右,被撞傷的大約有10人左右,鞋、物品散落一地。”

▲5月22日,遼寧大連,肇事的黑色寶馬。圖片來源/網絡

在另一段網傳視頻中,拍攝者稱,肇事車輛爲黑色寶馬3系轎車,在撞人後逃逸,行駛至一處高架橋下又追尾一輛廂式貨車,隨後駕駛員棄車逃走。拍攝者稱:“滿大連都在找這小子,撞傷了好多人,汽車安全氣囊都出來了。”

同時,依據這輛寶馬汽車的牌照,肇事車輛的登記信息顯示,該車車主系一名爲劉某的男子,1989年生,疑似從事美髮行業。

5月22日,記者聯繫大連市中山交警大隊瞭解到,目前事故正在處理當中。

大連寶馬撞死4人傷3人後逃逸被抓,目擊者:擋風玻璃已碎成蛛網狀

九派新聞

22日下午,一名目擊者告訴武漢晨報記者,事發時他正在附近一樓開會。12點20分左右,有注意到平時一閃而過的騎警警鈴今天一直在響,其在出來查看情況時,目睹了車禍現場。

其稱,在現場有聞到很濃的血腥味,現場能看到一些被汽車掉落的零件灑的滿地都是。趕到的騎警在維持治安,救護車和後續救援人員也於隨後趕到。

肇事車輛爲一個黑色的寶馬,逃逸過程中,在距離事發地前一百米左右的位置,撞上了小貨車的貨箱尾部。

現場,肇事車輛前擋風玻璃已經碎成蛛網狀,整個車的前臉被徹底撞爛,發生嚴重形變。

現場的血跡,事發不久後就有專人有沙子進行了處理。有聽羣衆說,肇事者被昆明街派出所控制,目前在派出所醒酒。

記者聯繫了昆明街派出所,接線工作人員證實,針對此事故,昆明街派出所確有出警。

可以看到,路中間的馬路上散落着不少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