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教授薪水高臺灣22倍!立法院建議:採彈性薪資加薪留才

▲立法院建議教授加薪以留才。(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臺灣教授外流問題再度被關注,立法院法制局提出報告指出,大陸教授最高薪資約50萬人民幣,換算成臺幣約250萬,臺灣教授級最高月薪則爲11萬6825元,建議爲提升高等教育競爭力及留住優秀人才大學分級分類,報告並舉美國加州分爲研究型和教學型大學,及瑞士重視技職教育爲例,建議有效運用有限的教育資源,採取彈性薪資,爲教授加薪。

爲何會研究我國「高等教育人才流失相關問題」,法制局報告指出,近來許多學者都在警示我國人才流失,英國牛津經濟研究院的研究報告也指出,2021年臺灣人才缺口比例將成爲世界第一,更指出交大前教務長2017年退休後,將整個腦訊號量測的研究團隊7、8人帶到澳洲的大學發展,清大工科系(早期的核工系)也被香港城市大學一舉挖走3個教授。

教授不斷挖走,根據法制局報告顯示,臺灣教授級最高月薪爲11萬6825元,薪資結構不具競爭力,光是美國大學經濟學系fresh Phd(新進博士年薪約13至15萬美金,高的可能超過20萬美金,而大陸最高約50萬人民幣,外加住宿津貼,香港、新加坡部分開出來的薪資是我國的3倍,約20萬美金(約590萬臺幣)。

法制局認爲,教授的低薪狀態根源廣設大學以及均一薪資。由於廣設大學及少子女化,使得大學供過於求,薪資難以提高。

報告指出,臺灣所有公立學校教師,不分學校和科系,薪資都一樣,不同工但同酬,又薪資只有其他國家的三分之一或一半,很難找到優秀的人才。當全球都在搶才、需求量大時,薪資就會提高,反觀臺灣教授薪資低,難覓優秀人才。目前教育部推動玉山計劃高教深耕計劃等經費補貼,希望有效抵抗國外磁吸效應,惟杯水車薪的補貼,恐難以抵擋人才流失之效應。

爲提升高等教育之競爭力及留住優秀人才,法制局建議,大學應分級分類,如美國加州分爲研究型和教學型大學,及瑞士重視技職教育,以有效運用有限的教育資源。又採取彈性薪資,爲教授加薪。

另外,針對「私立大專校院轉型退場條例草案」,法制局認爲不應僅有宣示性之條文,應有積極性措施,亦即依規定應退場而不退場的學校應處以罰則,如不核給招生名額及處以罰鍰等,淘汰不具競爭力之學校。

教授的低薪狀態,根源於廣設大學以及均一薪資。由於廣設大學及少子女化,使得大學供過於求,薪資難以提高。行政院雖已擬具「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協助辦學不佳的私立大專校院轉型或退場,惟該草案大都僅具宣示性質,恐無法有效達到退場的目的

臺灣所有公立學校教師,不分學校和科系,薪資都一樣,不同工但同酬,又薪資只有其他國家的三分之一或一半,很難找到優秀的人才。當全球都在搶才、需求量大時,薪資就會提高,反觀臺灣教授薪資低,難覓優秀人才。目前教育部推動玉山計劃、高教深耕計劃等經費補貼,希望有效抵抗國外的磁吸效應,惟杯水車薪的補貼,恐難以抵擋人才流失之效應。

爲提升高等教育之競爭力及留住優秀人才,大學應分級分類,如美國加州分爲研究型和教學型大學,及瑞士重視技職教育,以有效運用有限的教育資源。又採取彈性薪資,爲教授加薪。

另「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不應僅有宣示性之條文,應有積極性措施,亦即依規定應退場而不退場的學校應處以罰則,如不核給招生名額及處以罰鍰等,淘汰不具競爭力之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