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人看臺灣-規則與秩序

臺灣有點奇特,居然看不到警察。大巴駛進臺灣的幾大城市,駛過整個島嶼外環線,駛進人山人海風景名勝區,我們居然只「聽到」一個警察──一個同伴驚呼他看到了一個警察。

臺灣雖然看不到警察,但一切都那麼井然有序,這不是因爲臺灣人民天生自覺,而是臺灣已經制訂了比較完善的規則人們必須嚴格按照規則行事,否則後果自負。

臺灣交通法規有一條:如果行人自己違反了交通秩序而被撞,他將得不到任何賠償。

也許是曾經有過嚴格按照此規則執行的案例,現在臺灣的行人不敢亂穿馬路,不敢闖紅燈路上車輛也很禮貌,在離人行道幾碼遠的地方會自覺放慢速度。行人與車輛互相尊重,秩序井然,即使是1000多萬人的臺北市公路上也沒有擁堵。

這讓我想起幾年前,大陸也出臺了這樣的規則,然而遭到很多人的反對,認爲行人是弱勢羣體,「撞了白撞」很不人道,於是在處理此類交通事故時,即使沒有違規司機依然要給予人道主義賠償。於是行人有恃無恐,開車人認爲反正要賠,各不相讓,結果法同虛設,路上依然混亂不堪。

臺灣除了嚴格按規章辦事以外,監督則另成體系充分利用公衆監督,減少權力尋阻的空間。例如,臺灣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嚴禁吸菸,哪怕是在屋檐下吸菸都不行,而監督隊伍可謂新穎,讓「老太太」(編按:拒菸志工)來監督。

任何一個老太太都可以拿着相機在公共場所拍下吸菸者的「罪證」,然後向「罪犯」索要政府明碼標價罰金,政府只需保證老太太們的權益。於是,我們可以看到在賓客滿座飯店外,在高樓林立寫字樓外,在商場博物館外,總有那麼幾個人站在一個專門的巨大煙灰缸前,默默地埋頭過煙癮。沒人敢得罪老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