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印發 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實施方案

大陸通知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實施方案。(澎湃新聞)

大陸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14日印發「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實施方案」。在疫苗選擇方面,根據疫苗研發工作進展,所有批准附條件上市或緊急使用的疫苗均可用於第二劑次加強免疫。優先考慮序貫加強免疫接種,或採用含Omicron毒株或對Omicron毒株具有良好交叉免疫的疫苗進行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

有關組合如下:

3劑滅活疫苗+1劑康希諾肌注式重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載體);

3劑滅活疫苗+1劑智飛龍科馬重組新冠病毒疫苗(CHO細胞);

3劑滅活疫苗+1劑康希諾吸入用重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載體);

3劑滅活疫苗+1劑珠海麗珠重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細胞)疫苗;

2劑康希諾肌注式腺病毒載體疫苗+1劑康希諾吸入用重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載體);

3劑滅活疫苗+1劑成都威斯克重組新冠病毒疫苗(sf9細胞);

3劑滅活疫苗+1劑北京萬泰鼻噴流感病毒載體新冠病毒疫苗;

3劑滅活疫苗+1劑浙江三葉草重組新冠病毒蛋白亞單位元疫苗(CHO細胞);

3劑滅活疫苗+1劑神州細胞重組新冠病毒2價S三聚體蛋白疫苗。

目標人羣爲現階段,可在第一劑次加強免疫接種基礎上,在感染高風險人羣、60歲以上老年人羣、具有較嚴重基礎性疾病人羣和免疫力低下人羣中開展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

接種時間間隔,根據國內外真實世界研究和臨牀試驗據,結合中國疫苗接種實際,第二劑次加強免疫與第一劑次加強免疫時間間隔爲6個月以上。

大陸衛健委要求,確保接種安全各地要繼續把接種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嚴格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範》要求,規範組織接種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