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歌手丘沁偉與前議員之子糾紛不斷 各打五十大板遭起訴

大馬歌手丘沁偉在網站指稱前北市議員兒子楊澤祖賣淫爲樂,被控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罪遭起訴,另外猥褻部分則因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圖/本報資料照)

大馬歌手丘沁偉與前臺北市議員楊實秋的兒子楊澤祖互控妨害名譽、加重誹謗等罪,士林地檢署24日偵結,丘被控強制猥褻部分,因沒有證據證明違反楊的意願,處分不起訴,而丘辱罵楊「賣淫爲樂」被控加重誹謗,楊製作印有個資的傳單在丘住家附近張貼,違反個資法以及涉犯加重誹謗罪,分別遭起訴。

22歲楊澤祖與30歲丘沁偉合作架設網站,雙方因細故拆夥。楊指控丘,誘拐他到旅店,藉由討論網頁設計,卻企圖性侵,遭拒後丘在房間內自瀆,涉犯強制猥褻罪,案經檢察官調查,認爲沒有證據顯示違反楊的意願,以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

丘則指控楊,有吸食毒品習慣,另外還偷走他的影片,並製作傳單,印有他的姓名、住址等個人資料,在住處附近張貼「欠錢、有前科」,誹謗他的名譽,檢察官偵結,認楊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加重誹謗遭起訴。

楊再指控丘,在lebisoupa.com網域中辱罵他「欠錢不還」、「賣淫爲樂」、「下海當男妓」等文字,涉犯公然侮辱、加重誹謗,檢察官認定屬實,依法起訴丘男。而丘施用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部分,亦遭起訴。另外,丘指控楊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士林地檢署聲請移轉管轄,尚未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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