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 逆子砍母37刀斷頭丟下12樓無罪改判無期徒刑

大逆轉,逆子砍母37刀斷頭丟下12樓無罪,高院一審改判無期徒刑。(中時資料庫)

3年前桃園男子樑崇銘砍殺母親37刀後切下頭顱,從12樓住處拋下,一審判他無期徒刑,二審改判無罪遭撤銷,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後,判決無期徒刑。可上訴。

36歲的樑男家中老幺,2018年10月18日晚間施用安非他命毒品後突然抓狂,拿刀朝67歲的母親猛砍,再將斬下的頭顱拋下樓。

桃園地方法院依桃園療養院精神鑑定,認爲樑行兇時辨識能力降低,加上姊姊替他求情,依殺害直系血親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

臺灣高等法院另委託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臺大醫院精神鑑定,法官認定樑男在行爲時處在卡西酮類物質作用的最高期間,導致他已欠缺辨識行爲能力,改判無罪,依照《精神衛生法》將他責付給桃園市衛生局,檢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