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深夜搭小黃掉錢包 南警20分鐘火速找回

臺南市警二分局長樂派出所警員鄭至言(中)在大年初一深夜火速替馬姓男子找回遺失的錢包。(讀者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馬姓男子於大年初一深夜遺失錢包向臺南市警二分局長樂派出所報案。(讀者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30歲的馬姓男子1日深夜搭計程車返回臺南市住處時,付完車錢後不慎將錢包遺失在計程車上。由於沒記車號也不熟悉行車路線,警二分局長樂派出所警員鄭至言獲報後,運用科技辦案短短20分鐘即找回馬男的錢包,讓當事人感謝不已。

據瞭解,昨天深夜馬男搭計程車返回中西區頂美三街時,付錢後不慎將錢包遺落在計程車內,當時沒有記下計程車車牌號碼,也不熟悉行車路線,於是在深夜11點前往長樂所報案。

警員鄭至言接獲報案後,仔細詢問馬男上下車的地點,並運用科技設備技術,過濾監視器畫面,比對出馬男敘述的路線後,很快就查到計程車的車號,並與司機取得聯絡。

巧合的是,計程車司機也發現客人遺落皮夾,正準備送往長樂派出所,並是在深夜11時20分送回馬男遺失的錢包。馬男對鄭員能在短時間經由調閱監視器掌握計程車車號,快速尋回遺失的錢包,不斷大讚臺南警察「好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