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大部分遺產由汪小菲掌握?專家:每年4萬人再婚建議這麼做
再婚後重組家庭漸增,婚前宜先規劃財產分配。 示意圖/臺灣房屋提供
大S猝逝,兩段婚姻及遺產繼承成話題,有律師指出,若大S未另立遺囑,逾6億遺產可能大部分由汪小菲透過親權掌握。依據內政部資料,2023年臺灣全年再婚人口達44,435人,專家建議重組家庭的再婚者可在婚前先討論財產分配問題。
臺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觀察近10年再婚人數,再婚人數最高的是2015年47,386人,2020~2021年是疫情最嚴重的時刻,因此多數經濟活動或計劃都被打亂,因此2020和2021年再婚人數都不到4萬人,其餘各年再婚人數在4.3~4.7萬人之間。
進一步觀察六都狀況,再婚率最高的是桃園市,男性爲2.27‰,女性爲2.39‰。
不過,雙北女性再婚率低於男性,而桃園以南四都,女性再婚率則高於男性,男性再婚狀況也比北部高,反映出再婚意願和狀況也有南北差異。
張旭嵐分析,雙北女性就業率高,經濟力佳,自主性強,因此許多人重視事業更勝於婚姻,不一定以再婚爲目標,反之南部家庭觀念較傳統,男女都更期待有個圓滿家庭。
重組家庭漸多 需先規劃財產分配
臺灣房屋加盟事業總部法務協理遊璇樺表示,重組家庭越來越常見,由於組成可能涉及前一段婚姻的子女,較需要事先規劃的則是財產分配。
她表示,多數的夫妻沒有特別約定就屬於法定財產製,也就是針對兩人財產,區分婚前和婚後資產,在結束婚姻關係或繼承時,可以向夫妻一方主張「婚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針對兩人婚後財產扣除掉各自債務後,財產較少的一方可針對各自剩餘財產差額的部分,請求分配差額的一半。
但如雙方婚前財產差異較大,或因各自有前一段婚姻子女,也可以考慮採約定爲分別財產或共有財產,就沒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而在面臨繼承時,若沒有遺囑分配,則可依照民法第1138條法定繼承方式,被繼承人所持有的房產和其他財產,由配偶和其直系子女均分,避免多餘紛爭,建議重組家庭的再婚者可以在婚前先討論財產分配問題。
近十年全臺再婚人數。 資料來源/臺灣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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