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助力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大有可爲

數字時代,未來已來。當前,網絡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已深刻影響着國家和社會的治理方式,影響着人們的思維和生活方式,人民羣衆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新的更高需求,許多是通過網絡空間的大數據來感受的。正如硬幣的兩面,信息技術和大數據給人們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給別有用心的違法犯罪者可乘之機,利用網絡和大數據實施的“精準犯罪”層出不窮,嚴重威脅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影響人民羣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犯罪“魔高一尺”,檢察辦案必須“道高一丈”!面對人民羣衆新的更高司法檢察需求,法律監督辦案如何因應形勢變化――從移送案件、紙質案卷中大海撈針覓得監督線索到以大數據賦能實現精準監督、類案監督?

近年來,浙江省紹興檢察機關不斷深化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將大數據賦能法律監督,融入社會治理大格局,走出了一條“以數字檢察爲牽引,以類案監督爲核心,以促進社會治理爲目標”的數字檢察創新發展之路,引起系統內外廣泛關注。如何借鑑紹興檢察機關的數字檢察建設模式,以大數據助力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率最高檢調研組一行到紹興市檢察院調研。

大數據應用:從防治虛假訴訟到“四大檢察”全覆蓋

提到紹興市檢察機關的數字檢察建設,熟悉檢察工作的人士都會想到“民事裁判智慧監督系統”。而這一系統的聲名遠揚,源於防治虛假訴訟時的大顯身手。

虛假訴訟,俗稱“打假官司”,指當事人單方或者與他人惡意串通,採取僞造證據、虛假陳述等手段,以捏造的事實提起訴訟或仲裁,使法院作出錯誤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執行文書,堂而皇之謀取不正當利益。虛假訴訟既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更嚴重的是擾亂司法秩序,損害司法公信。

一位法律界人士這樣揭露虛假訴訟的真面目:“表面上看,虛假訴訟是用法律手段起訴、申請執行,但實際上是實現不法目的。究其本質,虛假訴訟是假‘法’以實現不法目的。”這種打假官司的行爲不僅讓老百姓深受其害、深惡痛絕,也讓司法不勝其擾。然而,由於虛假訴訟方式隱蔽多樣,虛假訴訟主體之間往往具有特殊利益關係,雙方表面對立,但實質相互串通,且發現查處難度較大。如何藉助大數據遏制虛假訴訟?紹興市檢察院在探索中自主研發民事裁判智慧監督系統,通過對法院海量裁判文書進行大數據分析發現監督線索。

2018年6月的一天,彭某名字多次出現在紹興市檢察院研發的“民事裁判智慧監督系統”頁面上。信息顯示,短短一年內,同一法院以彭某爲原告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達72件。通過系統的進一步比對分析,該批借貸案件中借條中的出借人處名字空白、無利息約定、無支付憑證、無訴訟代理人被告缺席判決,反常!涉嫌虛假訴訟的可能性極大。最終,藉助這一智慧系統,紹興市檢察機關成功辦理了彭某虛假訴訟案,並追出背後的涉黑犯罪。這一案件也被寫入2020年最高檢工作報告。此後,紹興市檢察機關進一步總結形成了“智能排查―人工審查―深入調查―移送偵查―判決監督”的“五步式”虛假訴訟監督模式。得益於這一系統的助力,該院將民事檢察監督從個別、偶發、被動監督,轉變爲全面、系統、主動監督,實現了監督質量和監督效果雙提升。

“系統對裁判數據進行分類歸集處理後,可以設置原告、被告、代理人等要素進行檢索篩選。就像網上購買商品價格從高到低,數量從多到少一樣,我們對裁判文書以特定要素排序,就很容易發現同一個人或者同一夥人不斷在起訴,這類對象就進入了監督視野。以柳某某等人虛假訴訟監督系列案爲例,通過大數據檢索,發現柳某某竟然是136件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原告。經過初步覈查,我們理清5條脈絡後,將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同步固定民事監督證據,最終案件得以順利辦結。”在紹興市檢察院“數字檢察”展廳,該院檢察官向調研組一行現場“覆盤”了通過“民事裁判智慧監督系統”發現虛假訴訟監督線索的多個案例。

“發現案件線索後如何深查?”“對虛假訴訟背後的問題如何治理?”觀摩演示過程中,張軍現場提問,爲該院以大數據助力防治虛假訴訟的做法點贊。

用好大數據防治虛假訴訟只是紹興檢察機關數字檢察建設的一個縮影。調研組考察瞭解到,目前,在紹興市檢察院,除了“民事裁判智慧監督系統”,還有智慧檢察監督平臺、財產刑執行一體化監督系統、APDA社區矯正智慧檢察系統等一大批叫得響的數字檢察品牌,正在覆蓋“四大檢察”“十大業務”。

大數據深層賦能:從案件辦理的“必然王國”到助力社會治理的“自由王國

數字檢察有助於辦案,但其意義不僅僅在於監督辦案本身。怎樣深層次用好大數據,從案件辦理的“必然王國”上升到助力社會治理的“自由王國”?考察中,紹興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翁躍強“以案說法”,向調研組介紹了用大數據助力社會治理的“紹興檢察方案”。

2019年年底,在紹興市下轄的嵊州市,檢察官在公益訴訟調查一處無證黑加油點過程中,發現涉案非標硫含量超過國家限值標準183.4倍,嚴重污染大氣環境。但違規使用非標柴油的違法行爲十分隱蔽,責任方不能落實,行政監管責任就難以落實。面對這一損害公共利益的問題,監督辦案的突破口在哪?紹興市檢察機關將目光轉向了大數據――一方面,從買方入手調查,檢索稅務系統的增值稅抵賬大數據,鎖定購買非標油企業72家,共1.15萬噸。另一方面,經過數據比對分析發現,這72家企業三年內幾乎沒有使用國標油,明顯不合常理。兩方面的數據對比,確認了這72家企業使用的是非標油。根據調查覈實情況,檢察機關向多個部門制發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促進非標油全鏈條打擊的同時,推動商務、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部門聯合出臺有關方案,形成非標油全域治理、全鏈條監管機制,達到了“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過去,檢察機關通過延伸辦案觸角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促進治理的效果。但由於限於個案,檢察建議的深度、精準性和影響力不夠,更多仍停留於辦案本身。”“在數字檢察模式下,通過智慧軟件發現批量監督線索,開展類案監督,更容易發現類案背後的一些機制性漏洞,通過檢察建議促進相關領域建章立制,促進社會治理的效果就更好。”談及數字檢察在助力社會治理中的“功勞”,翁躍強感觸頗深。

調研組瞭解到,近年來,紹興市檢察機關利用數字檢察,發現20餘個具有系統性、普遍性、突出性問題,並從機制建設角度促進社會治理。其中的一個事例引起調研組高度關注――紹興市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一起強制隔離戒毒人員通過虛構輕微刑事案件來逃避強制隔離戒毒的線索,檢察官經綜合研究判斷:該問題絕非個案!於是運用統一業務系統、刑事裁判文書、政法一體化辦案系統等開展類案監督,通過數據組合、碰撞,結合對案卷材料的人工審查,精準挖掘出徇私枉法犯罪串案線索,從中發現相關部門機制性漏洞,通過檢察建議促使相關部門改進工作、完善制度,達到了通過數字檢察賦能社會治理的良好效果。

大數據大有作爲:促進敢於監督、善於監督、自我監督

信息化時代,數字檢察建設是一場順應時代潮流、因應社會環境變化的革命,也是推動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重大契機。數字檢察到底有何魅力?大數據如何撬動法律監督的槓桿?在紹興市檢察院舉行的數字檢察調研座談會上,張軍與紹興市兩級檢察院幹警進行了深入交流。

“過去,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線索多來自訴訟程序之中和當事人舉報申訴,屬於別人送什麼我們辦什麼,線索非常有限。在數字檢察模式下,檢察機關獲取線索的主動性大大增強。”談及數字檢察對法律監督工作帶來的“利好”,翁躍強談了四個轉變――從被動監督到主動監督,從個案監督到類案監督,從單兵作戰到系統融合,從監督辦案到社會治理。

“通過對監督平臺的應用,我們可以更精準地發現案件監督線索”“‘數字檢察’帶來的最大變化就是監督方式的變化,原來多是受案後的審查式監督,現在基於大數據分析可以搞‘調查式’監督,不僅促使了檢察機關內部職能融合,也促進了和公安、法院的外部系統融合”“在不斷的創新、研發、使用過程中,檢察人員的數據解讀能力、大數據思維能力、數字應用場景構建能力得到持續鍛鍊”……紹興市檢察院員額檢察官章芳芳、單正來、陸海談到“數字檢察”的辦案體會時,充滿了信心。

“大數據助力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大有作爲!你們在數字檢察方面發揚了敢爲人先的首創精神,爲全國檢察機關的數字檢察建設闖出了一條新路,許多經驗值得借鑑!”調研中,張軍對紹興檢察機關的數字檢察建設給予充分肯定、高度評價。

“希望你們繼續當好數字檢察建設的排頭兵!”圍繞適應新時代新發展階段新的經濟社會形勢和人民羣衆對司法檢察產品的更高需求,進一步用好大數據,真正把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工作期間對檢察工作提出的“敢於監督、善於監督、勇於開展自我監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實處,張軍提出要求――

以大數據助力敢於監督。要智慧藉助浙江數字化改革的東風,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打破信息孤島,破除數據壁壘,藉助大數據開展法律監督,拓展監督路徑。

以大數據助力善於監督。用好用足數據資源,深化應用場景創新,助力法律監督質量、效率、效果提升;同時,也要加強數據資源的統籌管理,確保數據安全,確保公民合法權益的依法保護,避免造成數據資源浪費、辦案線索流失。

以大數據助力自我監督。用好“三個規定”和廉潔紀律規定落實情況等大數據,促進自我監督,自我淨化;用好將政治建設融入業務的辦案實績的“大數據”,促進檢察人員業績考評機制取得更實效果。

浙江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賈宇一同調研。紹興市委有關負責人蔘加調研座談。(邱春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