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臺南觀光城將拆除 攤商陳情

大臺南觀光城自治會會長謝進興(左一),27日偕攤商到臺南市議會陳情。(曹婷婷攝)

啓用40年的南區大臺南觀光城,因建物及下方箱涵有安全疑慮,而且目前攤商均爲違法佔用,臺南市政府預定今年拆除,現址規畫打造爲綠川水岸廊道,但攤商堅決反對拆除,27日到議會陳情,藍綠議員同聲關切,南市府強調,基於公安疑慮,決議拆除整棟建物迴歸排水使用。

大臺南觀光城爲前市長蘇南成以獎勵民間投資條例,於1983年在竹溪支流日新溪上方興建的商店街,一路從新興路延伸到中華西路,8棟建築物共規畫207攤,全長800公尺,早年曾盛極一時。

惟隨着商業型態轉變加上觀光城曾遭遇祝融,沒落多時,目前實際營業僅64攤。南市府經發局指出,1994年6月期滿由南市府收回,原承租攤商則取得優先承租權,2016年3月31日市府與攤商終止合約,持續勸導及函請攤商搬離,但仍有176鋪違法佔用,市府也針對佔用攤商收取佔用補償金。

由於建物內的攤商營業率僅36%,還有部分爲倉庫、卡拉OK等,不符原先營業項目,加上市府鑑定確認建物與箱涵均有鋼筋鏽蝕外露、違建及增建影響承載等情形,決議今年拆除,並規畫辦理6場說明會,日前首場說明會引起上百位攤商頭綁白布條堅決反對拆除,昨天更有30人到議會陳情。

大臺南觀光城自治會會長謝進興說,市府雖打算安置弱勢及攤商至其他合法市場,但觀光城攤商性質不同於菜市場,「這些人不會殺雞、殺豬,怎麼進菜市場做生意?」

黃偉哲指出,4年前法院訴訟判定執行拆除,他說過會再進行全盤考量,但4年過去,建物結構愈來愈糟,市府兩度找不同單位鑑定都確定結構有疑慮。他強調,對弱勢攤商能感同身受,但需優先考量攤商及附近住戶人身安全。

南市府指出,基於公安疑慮、該用地被強佔有違法性問題及啓動地方發展等3點理由,決議拆除,經發局將持續與攤商溝通,同時也將協助安置弱勢戶,另針對現有經營者部分,也會輔導媒合至公有市場經營,此外,也研擬多項安置方案,包括協助搬遷、提供一定期間免租金、租金優惠等方案,減輕經營者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