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亞締約 挹注大同全年獲利

大同(2371)30日與大亞綠能科技舉行締約儀式,日前大同公司董事會通過出售旗下100%子公司志光能源予大亞電纜子公司大亞綠能科技,大同公司董事長明光與大亞電纜暨大亞綠能科技董事長沈尚弘今日完成志光能源股權出售協議書籤署,大同正式將臺南股子漁電共生案場交棒予大亞綠能科技,並預計在完成公平交易委員會之結合申報後進行交割,處分金額新臺幣9.38億元,預估將可挹注大同全年獲利。

該案原爲大同與臺鹽綠能公司共同開發,未來將由大亞綠能科技主導案場建置作業,大同提供升壓站設備,臺鹽綠能公司參與升壓站工程,大同永旭及聚恆科技共同提供維運服務

大同公司董事長盧明光表示,大同整合集團堅實的機電系統專業持續發展太陽能,集團以直接持有100MW展現大同長期投入綠能產業的承諾,將企業核心發展與企業社會責任一併落實,在積極佈局綠能產業的同時,亦同步考量集團其他事業規劃股東權益,做出最佳策略藍圖,大同經營團隊會將資金活絡投資,以迎接臺灣太陽能市場蓬勃成長。爲積極落實非核家園併兼顧綠能環保,大同自十多年前即着手發展太陽能,從上游製造到下游電站均有策略性規劃。

近年因應政府規劃2025年太陽光電20GW設置目標,加速電站佈局,累計集團太陽能電廠總取案量超過500MW,建置實績超過160MW,其中100MW由大同持有,餘下案場則依型態由集團旗下SPV公司持有,再按建置進度尋找商業夥伴合作,以滾動式經營的策略提前實現獲利,再用以持續擴大太陽能版圖

去年12月大同引進泰國國家石油集團(PTT Group)旗下專營電力公共事業之GPSC全資子公司GRP 1共同持有大同之孫公司勝陽能源即爲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