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贏官司卻賠20萬 桃市府挨轟

桃園果菜公司罔顧勝訴籤保密條款支付20萬和解金,遭市議員牛煦庭直呼沒道理,更點名法務局沒有替市府的權益把關。(陳夢茹翻攝)

桃園果菜公司黃姓前副總經理因溢領主管加給遭解職,黃不滿打官司求償,果菜公司罔顧勝訴籤保密條款支付20萬和解金,遭市議員牛煦庭痛批,勝訴的一方竟賠償20萬「資遣費」息事寧人,該處理方式是最壞示範。對此桃園果菜公司迴應,爲避免纏訟累年,經評估後才決議和解。

籤保密條款 助長對方氣焰

果菜公司黃姓前副總經理2015年12月至隔年5月代理總經理,卻在董事會未同意下領走總經理職位的主管加給,每月多領4818元,共溢領3萬7362元,後來果菜公司將其解職,黃不滿打民事官司確認僱傭關係,並以損害名譽求償30萬。桃園地院去年10月底判果菜公司勝訴,駁回黃的所有請求,但雙方卻事後私下和解。據瞭解,果菜公司以20萬金額和解,還簽訂保密條款。

牛煦庭24日於市議會質詢時直呼「明明打贏,爲什麼談和解?」果菜公司是市府百分之百持股的公司,碰到惡質人員溢領加給卻沒有據理力爭,市府作爲勝訴一方竟選擇用20萬和解,這難道不是助長惡質員工氣焰,視法律公平精神於無物嗎?

點名法務局 未替市府把關

牛煦庭更點名法務局,詢問法務局對此案有什麼專業意見,法務局長周春櫻迴應,有推薦律師可協助處理,由於果菜公司沒有正式函詢,所以沒有更進一步表示意見。他嘲諷這充分體現「不告不理」原則,批評法務局竟沒有替市府爭取權益、給予法律協助,他直呼「這是全桃園法律環境最糟糕的示範」。

副市長高安邦出面緩頰,提醒法務局往後若有局處單位需要法律諮詢,應積極給予協助,市府也會持續督導改善。對此桃園果菜公司則迴應,雖然一審官司贏了,但只要是訴訟就有翻盤的風險,且考量行政、人事等打官司的成本,爲避免訟累才決議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