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800壯士闖國會 吳斯懷判無罪

立委吳斯懷(中),4年前與「800壯士」退伍軍人到立法院前抗議,民衆與警方爆發衝突,吳遭檢方起訴煽惑他人犯罪,臺北地院審理認爲,言論自由是人民的基本權利,吳只是表達反對年金法案修法的意見,沒有煽惑及蠱惑羣衆進行違法行爲,14日判他無罪。(本報資料照片)

立委吳斯懷與「800壯士」退伍軍人,4年前到立法院抗議,卻與警方爆發衝突,吳遭檢方起訴煽惑他人犯罪。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言論自由是人民的基本權利,吳只是表達反對年金法案修法的意見,沒有煽惑及蠱惑羣衆進行違法行爲,14日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

同案參與抗議被起訴的12人,其中魏志明、朱澄信等8人,對執勤警察使用暴力,依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勤務時施強暴罪,各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因朱男認罪,獲宣告緩刑2年。另王寶芸等3人無罪;王偉明公訴不受理。

2018年4月25日立法院舉行軍人年改公聽會,檢方指控,退將吳斯懷與抗爭羣衆,拆除立院大鐵門前的鐵拒馬,企圖攻進立院,警方以人牆護住大門,警民爆發激烈衝突,多人受傷。

檢方偵結後,將吳等13人分依煽惑他人犯罪及妨害公務等罪起訴。北院審理時,吳等人主張,到立院抗議「行使的是抵抗權及公民不服從權」。他們的俸給因年改而銳減,財產權受侵害,纔會進行抗議表達自己的訴求。

蒞庭檢察官指出,本案陳抗行爲違反理性準則,情有可原,但法所不容,因無再犯可能,建議法官給予緩刑宣告。

北院審理後認爲,吳斯懷當時多次表示「不要動」、「不要傷害警察」,且說「要適時的阻擋好」、「兩側堅守,中央的往中間集中,警察讓開」等。他只是在指揮現場民衆如何集中、前進,並沒有要求民衆攻擊警察。

北院表示,吳斯懷錶達反對年金法案修法之意,陳抗緣由並非毫無所本,吳的用語沒有煽惑、蠱惑羣衆去違法,沒有違背公共利益,只在對公共事務做政治性的意見表達,不構成犯罪,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