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年幼子女燒炭幼兒園師救3命 母癱瘓又揹殺人未遂罪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40歲的林姓婦人因爲與夫家長期處不來,去年12月13日中午帶着分別才5歲、3歲的兒女在家燒炭自殺,幸好幼兒園老師機警發現不對勁,請鄰居上門看看纔將母子3人的性命鬼門關前救回。然而,林婦因爲腦部嚴重受損未來可能會長期癱瘓在牀,如今又因爲攜子自殺被檢方殺人未遂罪起訴。

林婦4年前結婚後長期與丈夫金錢意見不合,和公婆相處也不算融洽,經常遭受夫家人指責,後來她不堪壓力想要離婚,丈夫卻表明如果離婚就不負擔兩名年幼兒女的生活費,不得已只好繼續隱忍,最後還是受不了長期的壓力決定燒炭自殺。

林母想與丈夫離婚不成,絕望之下帶着兩名兒女燒炭。(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林婦2017年12月13日中午帶着5歲的兒子和3歲女兒住家3樓燒炭,幼兒園老師等了半天都沒看到孩子上學,擔心可能是發生什麼事,還打電話請鄰居上門探視看看,但都沒有人來應門,只好親自過去狂按電鈴,這才終於吵醒下班回來在2樓熟睡的丈夫,一行人上樓察看就發現母子3人已經癱軟、昏迷。

幸好,送醫急救3人都挽回一命,兩名幼童恢復狀況良好,唯獨母親林婦因爲腦部嚴重受損,後半輩子可能都得癱瘓在牀。彰化地檢署23日依殺人未遂罪起訴林婦,但考量到她平時對孩子很好,也沒有虐待事宜,應該是真的走投無路、萬念俱灰纔會選擇結束生命,況且現在人也因爲腦部受損癱瘓,因此希望法官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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