怠速熄火急轉彎 「高溫免罰」未來可行

▲ 怠速熄火政策上路,逾3分鐘開罰,「免罰溫度」仍有討論空間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汽機車怠速新規定,甫上路不到一個月,如今傳出政策急轉彎,將修改爲氣溫攝升30度以上不熄火免罰?對於這項說法,環保署表示,確實有此構想,但目前還只是政策草案,確切的免罰溫度也還有變數,一切都必須等到未來舉行公聽會和進一步研商纔會正式定案

針對媒體報導指出,「怠速法令大翻修!氣溫攝氏30度以上不熄火免罰」一事,環保署空氣保護處長謝燕儒20日出面澄清,她說,高溫不熄火免罰是內部確定研擬方向,但確切的免罰氣溫目前仍未定,至於攝氏30度以上免罰的說法,由於還在草案階段,必須再經預告、公聽、各界研商等法定程序,纔會有最終定案。

旅客到了定點趕緊下車,因爲車一停就沒冷氣吹,在車上待着比外面還悶。環保署訂出怠速3分鐘熄火規定,不只旅客抱怨連連,就連營業車駕駛也覺得不合理。一名遊覽車駕駛就說,夏天車上平均溫度45度,怎麼可能不開冷氣給人家吹?熄火固然環保,但爲了不讓車上等待的運將乘客熱到頭暈中暑,運將們紛紛表示,希望環保署儘早訂出一個免罰標準

謝燕儒說,現在香港也實行反怠速規定,以攝氏32度爲取締門檻考量臺灣與香港地形溼度熱島效應條件不同,因此設定氣溫上限仍還需徵詢各界意見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管理辦法」規定,機動車輛在公私停車場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及其他供機動車輛停放、接駁、轉運場所,停車怠速等候逾3分鐘者,都應關閉引擎熄火。停車怠速未熄火逾3分鐘,違規機車處罰新臺幣1500元、小型車3000元和大型車5000元,可按次處罰,最高處6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