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小三住同事家8天 「啊啊啊」1分鐘成鐵證

▲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已婚楊姓男子6年前與廖姓女子發生婚外情楊男甚至帶廖女借住同事家住了8天,2人嘿咻時的叫牀聲成爲通姦鐵證,臺北地院依妨害家庭罪判廖女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楊、廖因業務關係結識,進而交往,2012年11月間楊妻偶然發現老公隨手書寫紙條上記載「想和你做愛不戴套的那種」、「你是故意的Why?」等文字質問對方是否外遇,楊男都以「對外召妓」帶過;同年12月,楊妻詢問廖女同事彭女後,確認廖女與老公同遊日本、廖女就是老公的外遇對象

女則辯稱不知楊男已婚,2人未發生關係,得知對方已婚後就沒有再來往;但楊男證稱,「我曾在2012年3、4 月間拿我太太小孩照片被告(廖女)看,被告就應該知道我結婚了。」

另外,楊男同事證稱,楊、廖曾於2012年9月29日至10月14日間,到他的住所借住,總計住了8日,他看過2人一起洗澡,上班前一起梳洗,衣服也一起換洗,晚上睡覺也一起睡,肢體語言都很親密,就像男女朋友一樣,「我跟他說他有老婆了,怎麼可以外遇,而且還來我家住宿」;誇張的是,證人還聽到房間發出做愛呻吟的聲音及廖女叫牀聲,「類似啊啊啊的聲音,時間大概持續1分多鐘,是有頻率的持續1分多鐘,我去廁所時候聽到的。」

法官審酌廖女明知楊男是有配偶之人,仍浸淫於性愛愉歡,不僅妨礙楊妻婚姻,且其犯後矢口否認犯行,迄今未向楊妻表達歉意,也沒有提出賠償,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悛悔之意,因此判刑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