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男遭撞飛!噴進路旁大圳「破頭慘死」…酒駕男落跑:我先回家告訴老婆

桃園男無照酒駕撞死人還落跑,遭判刑2年4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孫姓男子2018年7月間一晚,酒後無照開着小貨車上路,從後方撞上騎着腳踏車陳姓騎士,將對方當場撞飛,噴進路旁大圳破頭慘死,沒想到他竟直接開車落跑,事後纔到派出所自首。法院審理後,將孫男判刑2年4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孫男2018年7月14日晚間8時30分許,酒後無照開着小貨車上路,行經桃園市新屋區桃93縣6公里處時,猛力撞上前方騎着自行車的陳姓男子,由於撞擊力道過大,陳男當場被撞飛,墜入路旁的大圳內。此時,騎在陳男前方的黎姓友人聽到巨大撞擊聲,轉頭卻只看見被撞爛的自行車,遍尋不着陳男蹤影,只好委託路人幫忙報警

孫男見自己撞到人了,非但沒有停車查看現場、叫救護車,反而油門一踩就落跑,直到同日晚間9時許,纔在親人的陪同下到派出所自首。警方替孫男進行酒測後發現,呼氣酒精濃度爲每公升0.70毫克,接着返回現場搜索1個小時左右,纔在大圳內找到陳男,但人已顱骨破裂身亡。

孫男在警詢偵訊時供稱,「我開車看見前方有2個脫光衣服騎腳踏車並行的人,來不及反應就撞倒靠左邊的那臺腳踏車,我看後照鏡只看到1個人起身,我想自己可能撞到人了,我就先回家告訴老婆再陪同我去派出所自首」。

桃園地方法院指出,孫男先前已經有酒駕的前科,如今又再犯,導致陳男家屬頓失至親,悲痛萬分,可說是惡性重大,但考量他到派出所自首,又與陳男家屬達成調解,犯後態度良好,最後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累犯,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另依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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