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金公路狂飆100km/h 撞死鄉代會主席之子挨告「不確定故意殺人」

▲前三芝鄉代主席兒子騎車逆向切換車道,被杜姓男子超速追撞致死。(圖爲資料照/記者林煒傑翻攝,下同)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前三芝鄉代表會主席華金福的兒子,2018年底騎車在臺2線淡金公路上加油後,逆向切入對向車道,結果杜男駕駛的轎車,以時速超過100公里狂飆撞上,當場顱內出血死亡,家人質疑杜男超速肇事,有不確定故意殺人之嫌,但士林地檢署認爲雙方互不相識,純屬偶發交通事故,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杜男,並請法院依自首減刑。

這場車禍死者華男在2010年間,因不滿朋友的車出借後被別人撞爛,替友人出面理論,結果被對方撂人開3槍擊中左右腳踝臀部,送醫後救回一命,與死神擦身而過。

2018年12月15日晚上8點多,華男騎車到淡金公路17公里處附近的加油站加油後,一騎出加油站,就直接逆向斜切到對向、往三芝方向的車道,冷不防備被後方飛速駛來的轎車撞上,華男當場倒在馬路上,頭破血流,因顱內出血不治死亡,杜男的車子則衝向邊坡動彈不得,整個過程都被加油站監視器拍下。

轎車駕駛杜姓男子酒測值爲0,但現場2名目擊者都證稱,杜男「案發時車速至少100公里」,華男的家屬因此寫訴狀到士林地檢署,質疑杜男應可預見,高速行駛可能發生車禍,進而導致他人死亡,請求檢察官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起訴杜男。

新北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車禍肇事主因是華男無照騎車逆向斜穿,杜男超速是次因,檢察官認爲,杜男超速行駛,對貿然切入的華男車輛猝不及防,才釀成車禍,杜男不是故意的。

此外,檢察官調查,杜男與華男素不相識,沒有宿怨,想不出有何杜男致人於死的動機與殺人故意,因此仍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杜男,並考量杜男留在現場向警方坦承肇事,請求法院依自首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