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控公司「病假無薪、年假少給」 上司:我們沒勞基法

女子控訴公司未給半薪病假,全以無薪假計算,而且她到職1年多,特休假僅有4天,還是屬無薪假。(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一名單親媽媽網路上指控任職公司違反勞基法,她因爲手術開刀向公司請了12天病假,但公司未給半薪病假,全以無薪假計算,而且她到職1年多,特休假僅有4天,還是屬無薪假;公司將她其餘上班天數以「日薪」計算,讓她當月上班只領到6873元,她向上司反應對方竟說「我們沒有所謂的勞基法。」

女子控訴公司未給半薪病假,全以無薪假計算,而且她到職1年多,特休假僅有4天,還是屬無薪假。(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網友臉書「爆料公社」上發文表示,她因爲婦科疾病開完刀後,因爲傷口實在太痛,因此她又向公司請了病假,前後共請了12天病假,沒想到她下個月5日領薪水時,發現公司不但病假12天未給薪,其餘上班的11天,竟以「日薪」計算,導致最後扣除勞健保後,實領才6873元。

女子控訴公司未給半薪病假,全以無薪假計算,而且她到職1年多,特休假僅有4天,還是屬無薪假。(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該網友說,這樣的薪水讓她的經濟問題雪上加霜,她向主管反應,對方竟迴應「公司就是沒有按照勞基法」,所以沒有有薪病假,請假若超過5天,薪水就是按造日薪計算,甚至有同事說「喪假也只有給2天」,因爲老闆業務沒有適用勞基法,她到職1年多後,僅有4天特休假,還是屬無薪假。

女子控訴公司未給半薪病假,全以無薪假計算,而且她到職1年多,特休假僅有4天,還是屬無薪假。(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該網友說,當初在應徵時看見公司洋洋灑灑寫了很多福利結果進來後卻發現不是這樣,就連本薪還是低於勞基法的基本底薪,「最基本的有薪病假和特休都沒有」。依勞基法規定,未住院的病假一年以30日爲限,一年內未超過30天的部分僱主應發給半薪,超過30天的話得不給薪;任職6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有3日年假,1年以上2年未滿者有7日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