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體育協會5高層搜逾3萬個資!自組「換票聯盟」互灌票 下場揭曉

▲單項體育協會改成開放民衆自由報名參加,挑戰了長期獨大的各協會理監事,進而爆發灌人頭選票醜聞。(圖爲資料照/記者路皓惟攝)

記者孫於珊/臺北報導

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前理事長陳太正羽球協會秘書長李侑龍網球協會秘書長劉中興、游泳協會前理事長許東雄,及想參與網球協會理監事選舉的詔安華等5人,爲各自鞏固位於協會的主導權,竟勾結合作,蒐集民衆個資互灌人頭選票。臺北地院審結,依違反《個資法》、僞造文書罪判5人緩刑,支付公庫35萬至75萬元,可上訴。

2017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期間,爲符合國民體育法修法,開放全民參加各單項體育協會,教育部體育署因而建置網站「民衆申請加入特定體育團體會員預報名專區」,民衆可輕鬆上網登錄,參與各協會理監事改選。然而這樣一來根本挑戰長期獨大的各協會理監事。

▲「民衆申請加入特定體育團體會員預報名專區」爲民衆登錄並繳交會費後,就可進入想參與的運動協會會員,參與理監事改選。(圖/翻攝自官網

爲讓各協會會員人數增加,5人透過人脈蒐集民衆個資,再由陳太正(時任足球協會秘書長之父)負責進行分配、交換,灌水預報名人數。陳太正利用了7552筆個資、李侑龍7519筆、許東雄8496筆、劉中興5537筆、詔安華3305筆。

不過趙安華不滿劉中興拿到的個資比他多,便將其中3千多筆個資,分別灌入保齡球射箭、舉重、撞球跆拳道射擊軟式網球、健美及殘障體育等9個運動協會預報名網站,直到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及體育署告發後,全案才因此曝光

臺北地檢署2018年8月一度將5人緩起訴,期限1年,須支付公庫30萬至75萬元不等,黃國昌認爲緩起訴對被告過於「優惠」,而親赴北檢抗議,高檢署也發回續查。北檢重啓偵查後,最後改將5人起訴。

法官審酌5人皆認罪,分別將棒協陳正太判刑6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60萬元;羽協李侑龍6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60萬元;泳協許東雄6月、緩刑4年、支付公庫75萬元;網協劉中興、趙安華皆判5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35萬元。

▼棒、網、羽、泳4大體育協會高層利用民衆個資互灌人頭選票,5人被判緩刑。(圖/記者潘泓鈺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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