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決議 婦聯會6.8億「美齡樓」30日內收歸國有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主委林峰正11日宣佈委員會議決議命婦社福基金會移轉美玲樓房所有權,予中華民國所有。(鄭任南攝)

黨產會去年調查認定,婦聯社福基金會目前所在的「美齡樓」爲不當財產,今進一步召開委員會,決議命令該基金會移轉「美齡樓」所有權爲國有。黨產會主委林峰正今天表示,該建築物所在的土地公告現值爲6.8億,處分文書經送交黨產會、婦聯社福基金會後30日內,「美齡樓」房、地都將收歸國有。

婦聯會位於臺北市青島東路林森南路交叉口的美齡樓。(姚志平攝)

黨產會去年提出調查報告指出,位於臺北市林森南路19號的婦聯會「美齡樓」的前身,是國民黨婦女之家的舊址。根據調查顯示,1956年國民黨婦工會爲籌建婦女之家,向國防部購得現址上的房屋;到了1968年,婦工會因原有房屋不敷應用,進一步要求國防部將周圍、青島東路7號房地無償借予使用。

接着,到了1998年,婦聯會捐6億元給婦聯社福基金會,向國民黨買下興建美齡樓所需土地經費;經取得土地所有權後,婦聯會又於2003年捐4.5億給婦聯社福基金會,建造地下3層、地面9層的「美齡樓」。

而在去年,黨產會經調查認定婦聯會爲國民黨附隨組織,其388億元財產屬不當取得,決議收歸國有;事後,婦聯會抨擊黨產會違憲違法,並提起訴訟,目前雙方仍在行政訴訟中。儘管如此,黨產會在認定婦聯會資產爲「不當黨產」的大前提下,於去年下半年進一步認定「美齡樓」爲不當黨產。

黨產會主委林峰正指出,婦聯社福基金會購置美齡樓的資金,均來自婦聯會財產;而婦聯會資產在過去既已被認定爲不當黨產,因此,認定「美齡樓」也視不當黨產。

林峰正表示,「美齡樓」所在的土地面積爲500坪,建物爲地面9層、地下3層,總面積3000坪,目前土地公告現值爲6億8千萬,接下來將把黨產會最新作出的處分書送給婦聯會、婦聯社福基金會,在書面送達30日內就應將財產移轉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