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條例合憲 中投、欣裕臺:大法官放任憲政失序 令人痛心

國民黨中央。(趙婉淳攝)

法官今天宣佈黨產條例合憲,中投、欣裕臺公司發佈新聞稿表示,大法官並未處理黨產條例以溯及既往、倒置舉責任方式推定「不當取得財產」的重大違憲爭議,令人遺憾,並對行政法院承審法官一致聲請釋憲,籲請大法官具體指明如何處理依循合法途徑取得財產,卻遭事後溯及推定「不當取得財產」的憲政爭議,大法官放任憲政失序,令人痛心。

中投、欣裕臺公司指出,多達7位行政法院法官依其合理確信,一致認爲黨產條例有違憲疑義,大法官的解釋僅有處理極小部分爭點宣告合憲,但中投公司委任律師谷湘儀日前在憲法法庭中一再指出,黨產條例授權行政機關以溯及既往方式,倒置舉責任推定「不當取得財產」、事後變更既存數十年法律秩序極具爭議的規定,大法官在解釋中卻迴避處理,導致黨產條例諸多違憲規定無從釋疑。

新聞稿提到,歷來相關法律均無限制政黨不能投資民間事業、取得盈餘,我國首次政黨輪替後,民進黨政府多次調查國民黨黨產,均難認爲中投公司歷來自公開交易市場上獲取的收益,有何違法之處。

新聞稿指出,中投及欣裕臺公司憑藉投資專業公開市場獲利,相關投資有助於我國經濟外交發展,更無侵害第三人權益影響政黨公平競爭,卻遭事後溯及推定全部財產均爲「不當取得財產」並遭凍結,大法官卻迴避處理,置憲政失序不顧。

對於大法官的迴避處理,中投及欣裕臺公司期盼,未來個案中由承審法官秉持對憲法秩序的維護,再次聲請補充解釋,並拒絕適用違憲法律,以真正落實社會轉型與過去和解、追求真相、弭平爭議的正義

此外,過去由國民黨籌資成立的民族民權國家發展等三個基金會也發佈新聞稿指出,行政法院法官要有違憲的確信才能聲請釋憲,足以證明他們的主張不是無的放矢,基金會感謝法官們不懼威勢,勇於伸張正義、捍衛司法公正的行爲,並對於釋憲結果感到遺憾,未來將持續於行政訴訟程序中積極捍衛自身權益,並再與律師研議其他維護司法價值公平正義人民權益的可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