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條例違憲? 邱大展籲:立即停止運作!

國民黨部。(圖/記者徐政璿攝)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國民黨大反擊?國民黨行管主委大展3日表示,去年12月29日收到的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書,高等行政法院認爲《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有違憲之虞,因此裁定黨產會命中投公司及欣裕臺公司全部股權移轉國有處分案的行政訴訟停止進行,必須等待黨產條例是否違憲的審查確定後,纔會進行下一步的訴訟程序

邱大展指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止「中投公司及欣裕臺公司之全部股權轉移國有處分案」之訴訟程序,其原因爲《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經監察院於106年3月24日聲請司法院大法官釋憲,並由司法院大法官受理審理中,爲避免判決適用之法律將來經司法院大法官宣告違憲,類推適用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2項及行政訴訟法第178條之1第1項規定

邱大展說明,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2項規定:「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對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確信有牴觸憲法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又行政訴訟法第178條之1第1項規定:「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事件,對所適用之法律,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前項情形,行政法院應裁定停止訴訟程序。」

此外,邱大展說,國民黨去年大量解僱員工後仍有應付員工之款項未付,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介入協調後,送臺北地方法院裁定,並於上個月29日將裁定結果送黨產會,共需再付給大量解僱員工的金額仍有9.7億。

邱大展強調,這部分屬於勞工權益法定義務,希望黨產會體認總統英文所說勞工是她心頭最軟的一塊,儘快同意運用中投要給國民黨的股利及欣裕臺的減資款共12億多的金額發放,讓大量解僱員工能在農曆年前領到款項,過個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