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中正紀念堂校外教學!童突然跌倒 家長提告3老師

幼童中正紀念堂跌倒,老師被告。(圖/記者李鍾泉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1家幼兒園帶11名幼童到臺北市中正紀念堂校外教學,卻造成1名陳姓幼童集合時不小心跌倒,雙手受傷,家長認爲幼兒園有過失,一狀告法院,並控告王姓園長及2名老師涉業務過失傷害。不過,臺北地檢署認爲幼童受傷是一般風險,因此對老師處分不起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臺北市一家幼兒園帶11名學童到中正紀念堂戶外教學,3名老師帶大家吹泡泡踢球,正當結束後集合時,1名陳姓學童不小心跌倒,兩隻手受傷。家長髮現自由廣場地磚間隙大,約小孩一隻腳掌寬,踩到很容易跌倒,因此認爲老師有疏失,應該負責任,提出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檢察官事後發現認爲,陳童受傷是一般性風險,要老師負刑事責任太多,最多也只有民事損害賠償的責任,因此認定3名老師罪證不足,不起訴。網友看了紛紛認爲,「現在小孩連跌倒也不行了」、「怪獸家長」還有人說「家長怎麼不提國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