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BNT新冠疫苗陷中資疑雲 東洋澄清:並非陸資企業

東洋董事長林全。(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姚惠茹臺北報導

東洋(4105)今(13)日發出聲明,針對社羣媒體網友指稱臺灣東洋獲授權的德國BioNTech SE(Nasdaq: BNTX,BNT)是陸資企業,若代理BNT新冠疫苗將有違政府不使用中國大陸產製疫苗的政策,對此,東洋澄清,BNT是一家已上市的德國公司,並非陸資企業。

東洋說明,經查BNT是一註冊登記於德國,2019年10月於美國Nasdaq掛牌的新藥研發公司,依據公開資訊該公司前三大股東分別爲持有50.2%的AT Impf GmbH、持有18.8%的Medine GmbH、持有6.11%的Entities affiliated with MIG GmbH & Co.,合計持有75.11%,其他股東則多爲共同基金

東洋補充,依照公開資訊BNT的陸資僅佔0.7%,離法令規範的30%甚遠,並依BNT官網內容,公司於2020年9月15日獲得德國政府資助歐元3億7500萬元以加速新冠肺炎疫苗的開發,強調若BNT屬陸資企業,德國政府當無資助之理。

東洋強調,臺灣東洋獲授權代理進口新冠肺炎疫苗的交易對象是BNT,相關疫苗的製造及其交易產生金流物流往來對象均在德國。

根據先前報導,社羣媒體有網友指稱,東洋取得德國BNT新冠疫苗的臺灣代理權,而這個疫苗是由德國BNT與大陸「復星醫藥合作製成,而且還是在大陸的監管審批程序下進行,並質疑這款新冠疫苗必須保持零下70度的恆常冷凍,臺灣是否有這種全程冷鏈物流的保存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