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獎公佈/范冰冰素顏扮醜《我不是潘金蓮》勇奪金馬最佳導演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我不是潘金蓮》由名導馮小剛所執導,由東京電影影后范冰冰。電影改編自作家劉震雲同名暢銷小說,這次亦是劉震雲繼《手機》和《一九四二》之後,再次跟馮小剛合作本片榮獲金馬53最佳導演獎觀衆票選最佳影片的殊榮。

電影講述農村婦女雪蓮丈夫爲了分一套房而假離婚,打算得到房子後就再結婚。豈料,半年後假離婚變了真離婚,丈夫竟跟另一個女子結婚。因其離婚完全符合程序規定,故李雪蓮向各級官員告狀都無效。及後其丈夫指責她婚前「出軌」,爲了糾正這一句話,她從上到下、從地方中央打了十年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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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活動!即有機會獲得《我不是潘金蓮》首六日電影交換券====

◎活動時間:即日起至1月9日(一)12:00止

◎活動辦法

1. 加入「ET看電影」粉絲團

2.到ET看電影粉絲團《我不是潘金蓮》電影預告上按贊3.看完預告後,至預告下方留言處留言回答:「電影《我不是潘金蓮》在金馬53獲得什麼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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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獎項:

《我不是潘金蓮》首六日電影交換券一組(2張)使用時間:依首輪電影上映時間爲主使用地點:依首輪電影上映地點爲主

◎得獎公佈:1月9日(一)14:00公佈於本活動頁面

領獎方式

1.得獎人請臉書私訊ET看電影粉絲團,留言寫下贈獎項目,提供身分字號後4碼、真實姓名手機號碼,同意ETtoday合理使用個人資料於活動之用。

2.領獎方式:攜帶個人身分證或健保卡,至ETtoday東森新聞雲1F櫃檯地址臺北市南港重陽路72號(近捷運昆陽站、或南港車站,可於昆陽站搭藍22至中視下車),證件提供現場覈對領取資格,覈對後歸還。得獎者可領取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20:00如遇天災停班課、國定假日等不開放領取(如需其他時間領取,煩請事先粉絲團私訊與小編確認)。請於1月13日(五)18:00前取票,逾時未領取將喪失得獎資格,票券作廢處理。若無法領取者,則視同放棄。

3.如果需要請人代領,一樣請得獎者私訊代領者身分證字號後4碼、真實姓名、手機號碼,並請代領者攜帶自己的身分證過來領取,現場覈對身分即可。若發現將票券做2度販售動作,也將取消資格

4.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ETtoday東森新聞雲 娛樂中心電話:02-5555-6366#6270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72號1F

得獎名單

張孝瑄 董紜辰 Teresa Feng Annie Chen 李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