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商風電公司告21漁民 9交保

達德公司提告漁民詐欺,雲林檢警蒐證後逮捕21名漁民,其中9人交保、12人請回。(雲林地檢署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達德能源公司在雲林縣口湖鄉等沿海地區施作離岸風電工程,針對之前支付給漁民的絞網誤工補償費傳出冒領,以及漁船阻礙工程船施工,提出詐欺與強制告訴,雲林檢警1日帶回21名漁民釐清,漏夜偵訊後,2日12人請回,9人分別以1萬元至10萬元交保。

德商達德能源公司於2020年8月向警政署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指訴,雲林地區離岸風力發電工程,已與雲林地區漁會成立協商平臺取得補償方案共識,卻有部分漁民團體以破壞施工警示座標及號召船隊發動海上抗爭方式私下向公司索討特別補償金,而涉有強制、詐欺取財等罪嫌

雲林地檢署因此立案檢察官黃立夫指揮海巡警方人員組成專案小組,鎖定假藉工程施工影響爲由謊報漁網遭絞網,向達德公司詐得每人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金額的漁民,於本月1日持搜索票及拘票執行搜索、扣押及逮捕。

專案小組人員漏夜偵訊,被告李某等21人經檢察官復訊後,認爲涉嫌詐欺取財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其中9人以1萬元至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另12人請回。

遭偵訊的口湖鄉臺子村漁民表示,檢警1日一大早就上門搜索家裡、扣押東西,讓家中妻小非常害怕,據瞭解,村內有10餘人被帶去偵訊,出海捕魚的人得知,害怕得不敢返回漁港,讓小漁村籠罩在恐懼中。

漁民說,之前與達德針對漁網因風電施工造成毀損,雙方已簽訂和解契約,沒想到達德卻以冒領補償等理由突然提告,已造成彼此的互信瓦解,未來勢必會有更多的抗爭行動

達德公司說明,因爲地方盛傳部分漁民並未出海卻要求賠償,所以漁會要求公司一定要處理,否則等於變相給予特定漁民補償金,形成不公與困擾,公司的立場只是要避免有人趁隙得利、沒有保護到真正權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