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致死1】山友墜300公尺深淵 帶團領隊遭起訴

家屬拿着死者遺照,不滿控訴綽號虎哥」的領隊王姓領隊,只爲賺8千團費硬闖危險雪山害人命。(圖/翻攝畫面

今年1月初剛起訴的一起過失致死案件被告是一名登山領隊,檢察官罕見具體求刑2年。起訴書直指被告綽號「虎哥」的王姓領隊,於去年3月份,不顧天候預報警告,硬帶團員只攜輕裝備,闖最危險、最難走的雪山山路,讓張姓隊友失足,墜落等同101高度的300公尺深淵當場死亡。

檢察官認爲,王姓領隊帶領收費登山團,本應與隊員互爲「危險共同體」,負責隊員之安危監督安全裝備是否帶足之責,他身爲領隊,難辭其咎,偵查終結,予以起訴。家屬認爲,事發后王姓領隊絲毫沒有悔意,甚至還繼續帶登山團體,簡直是登山界的害羣之馬。

坐在臺中地方法院的「虎哥」的王姓領隊,因爲去年3月14日帶登山團害人發生意外,遭家屬提告。(攝影/宋岱融)

本月5日,穿着藍色外套、灰黑褲子帶着口罩頭頂微禿的王姓領隊出現在臺中地方法院,人稱「虎哥」的他,遭檢察官依過失致死和僞造文書兩項罪名起訴,法院針對僞造文書部分召開第一次刑事庭,因爲檢察官調查,「虎哥」當時申請入山時未經隊員同意,私自代替所有隊員籤聲明書,事後也沒有告知隊員要代替簽名,檢察官認爲王姓領隊有僞造之嫌,予以起訴。

對此指控,王姓領隊在法庭上否認僞造,他辯稱是代爲簽名,並有告知隊員,法官審理詢問其他隊員,紛紛表示完全不知情,王姓領隊的說法遭隊員打臉。

這起山難意外發生在去年3月14日,花蓮縣消防局獲報,1名張姓登山攻頂姑巒山後返程途中墜崖,由於當地天候不佳無法安排救難直升機前往救援,搜救隊只能徒步,花了4天的時間,幾乎繞過半個臺灣前往山難地點救援,但不幸的是,張姓登山客早已罹難。

事發後,家屬不滿負責帶隊的「虎哥」明知當天山下已經下起大雨山上也下雪,天候惡劣,他還硬要帶着一團5人上山,當時也有兩團山友出面作證,他們發現「虎哥」這團裝備不足,提出警告,要他們不要貿然攻頂,但王姓領隊仍然執意而行。

家屬不滿因爲虎哥帶團登山不專業,讓張姓隊友失足,墜落等同101高度的300公尺深淵死亡。(圖/家屬提供)

更扯的是,家屬控訴,領隊無視天候不佳,輕率地只讓隊員未帶足以應付雪地合格裝備,讓死者因路況溼滑,且裝備不足的情況下,摔落山崖死亡。當時還發現,惡領隊竟僞造隊員簽名,在玉管處的聲明書表示有帶足合格冰爪齊全具備雪攀裝備等,家屬痛批惡領隊行爲簡直草菅人命。

張姓死者之妻不能接受向來體格壯碩的丈夫,因爲「虎哥」輕率、不專業又無責任感態度,害了她丈夫一命,堅決提告,要司法還給家屬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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