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塔監造爆弊案 交通部航港局技佐等被約談

交通部航港局技佐收賄護航燈塔工程監造建築師事務所施工廠商檢廉搜索約談。(本報資料照片

攸關海人安全的燈塔監造及整建案竟然爆發弊案,交通部航港局航安組燈塔工程及維護科技盛景俠,涉嫌3年間陸續接受得標建築師事務所2到5萬元賄賂及給付出差的食宿機票、得標廠商的飲宴免稅品,竟放任燈塔監建人員「分身監工」,並在違約罰款部分護航,臺北地檢署檢察官鍾維翰5日指揮廉政署兵分8路搜索盛的辦公室等處,並約談盛、建築師陳瑞貞、廠商等6名被告到案,晚間移送北檢覆訊

發生弊案的燈塔案共有「臺中港芳苑安平琉球嶼七美嶼、東吉嶼、北椗島、東椗島等8座燈塔整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北椗島、東椗島等2座燈塔整建工程」,分別是521萬餘元及511萬餘元工程款工期分別是2017年6月到2018年6月,及2018年5月到2019年7月。

2件燈塔標案都是採統包方式,得標的陳瑞貞建築師事務所負責設計及監造,旺達土木工業有限公司施工。由於8個燈塔散落在臺灣澎湖金門等地,建築師事務所爲節省監工人力,竟然只派出1名監工監造8座燈塔,甚至出現在同一天施作的不同工程現場,成爲「分身監工」。負責承辦的盛景俠,收到建築師提供的工作報表、廠商施工日報表及公共工程監造報表,卻對「分身監工」情況視而不見,同意備查護航。

此外,北椗、東椗島的燈塔整建工程已經嚴重延誤,盛景俠明知工程未竣工,爲使陳瑞貞建築師事務所及旺達公司爲能順利取得工程款,竟仍進行履約會勘,將未達竣工標準的部分,列爲竣工後履約瑕疵,2019年8月分別給付旺達400餘萬元、陳瑞貞建築師事務所100餘萬元估驗價款

盛景俠並用不實的工程監造報表等,企圖直接書面驗收的方式讓工程過關,將廠商的違約罰款減爲18萬餘元,遭上級長官否決並派主驗人員驗收,發現工程逾期280天,扣除天候因素,仍需罰款70餘萬元。

檢廉將盛景俠、建築師陳瑞貞等6名被告約談到案,朝違背職務行收賄罪、僞造文書罪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