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寶前屋主拒絕搬遷 「劉媽媽」求償勝訴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帝寶爭奪戰結果出爐!房產投資大戶「劉媽媽劉月釵,今年2月以2.7億標下豪宅帝寶1戶法拍屋,但原住戶(前屋主林富慧兒子)以租約未滿拒搬,劉媽媽因此提告請求遷讓;臺北地院認定林女家無權佔有,18日宣判租約無效,得將房子還給劉媽媽,並支付佔用期間每月14萬元的租金

今年2月,劉媽媽以2.7億標下帝寶豪宅法拍屋,但卻始終搬不進去,因爲裡頭還住着別人。原屋主林富慧入獄前,將屋子轉租給兒子陳建緯,靠着一張5年租約,陳建緯說什麼都不肯搬,雙方因此鬧上法院

判決書指出,原本劉媽媽控告林富慧竊占罪,但檢方認爲,劉媽媽買下帝寶之前,林家人人已長期居住從未搬離,和竊占罪構成要件不符,所以不起訴;且房產拍賣時已註明「不點交」,全案應屬民事糾紛。

後來,劉媽媽改提民事訴訟,要求現住屋內的林富慧兒女遷讓房屋,也要求在佔用期間給付每月50萬元的租金,但林家人堅稱,林富慧與山霖汽車公司簽訂房屋租約,已給付4000多萬租金,租約至民國103年止,拒絕搬遷。

臺北地院調查發現,陳建緯手中的租約違反民法「禁止自己代理」的規定,所以不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判決劉媽媽勝訴。陳建緯等人除了得把屋子還給劉媽媽之外,還得支付2月24日開始到搬走爲止、每月約14萬元的租金。全案可上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