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女王張淳淳騙很大 隱瞞凶宅加倍賣

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地產女王張淳淳在10年前以胞姊名義買下北市1戶房屋,但轉賣時隱瞞購屋男子林忠賢女子連秀茹該屋是凶宅林男連女再轉售給賴姓男子,賴姓男子事後才從房仲得知該屋爲凶宅,憤而向張、林、連等三人提出告訴,凶宅被高價轉售2次,臺北地檢署日前依詐欺罪將3人起訴。

▼張淳淳有地產女王美譽,現在因爲隱瞞凶宅還賣出被控詐欺起訴。(圖/翻攝自張淳淳臉書)

檢方調查,張淳淳2006年以625萬元用胞姊名義向李姓女子買下該屋,事後得知曾有人在屋內燒炭自殺身亡,才發現自己買下凶宅,因此向對方提告,之後雙方和解撤訴。她於2011年以原購屋價快一倍的價格1170萬元,將該屋轉賣給林男和連女,卻告訴對方房屋曾有人燒炭自殺,但死者是送醫後身亡,該屋並不是凶宅。

林男、連女於隔年再以1380萬元轉賣給賴姓男子,購屋3個月後賴男委託房仲賣屋,才被房仲告知,該屋於2005年曾有人在屋內燒炭自殺,賴男驚覺買到凶宅,憤而提告。張淳淳出庭雖否認隱瞞該屋爲凶宅,但是檢方調閱消防局資料發現確實曾有人燒炭在屋內身亡,加上張曾與前屋主提告又和解的紀錄,認爲她隱瞞凶宅屋況轉售。

昔日被封爲「塑身達人」、「健身女王」的張淳淳,曾出書教人理財、購屋被封爲「地產女王」,只是過去引發的爭議也不只轉售凶宅這一樁,2011年曾被週刊報導她與作家瑞奇朱瑞憲)有版稅糾紛,因腿部抽脂手術指控1家美容診所有醫療疏失。她曾提告指報導不實要週刊登報道歉,但法院審理後,認爲報導並無不實判免賠免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