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當救生器材 臺南新興里長陳榮鴻判6年

地方中心臺南報導

幾百名住戶人命只值2萬5千元?臺南市營區新興里長陳榮鴻,以這個價格典當消防局委託保管的管伐船外機(通稱馬達),遭到臺南地方法院判刑6年;對於判決結果,陳榮鴻相當氣憤,認爲受到政治迫害,一定會上訴到底。

陳榮鴻擔任過三屆村裡長(臺南縣市合併前爲新興村),他被檢警認定在99年3月的時候夥同兩名男子,拿着消防局委託代管管伐船外機去典當,典當金額2.5萬元,他拿走2萬2千元。臺南地方法院25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判他6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

面對司法判決,陳榮鴻接受記者電訪時相當氣憤,直說是「政治迫害」。他表示遭人恐嚇取財不成,才遭到誣陷報復,法官卻不採用對他有利證據,他決定上訴到高等法院,要自己討回清白。(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