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尖峰時間調整 2.5萬用電大戶將調整用電規劃

經濟部9日召開今年第3次電價費率審議會,會中依據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針對輸配電業相關成本進行檢視,決議112年度輸配電業各項費率,並因應夜尖峰課題,自112年起實施新尖離峰時間電價。

經濟部說,爲促使用戶減少夜尖峰用電及汽電共生業者改於夜尖峰發電,審議會決定明年起實施新尖離峰時間電價,如三段式舊尖峰時間帶(10時至12時、13時至17時)調整爲新尖峰時間帶(16時至22時),預估可抑低夜尖峰用電至少約50萬瓩(相當1部中火機組),有助於供電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