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業籲廢除網路中立 NCC:支持自由開放網路環境是數位經濟成長要素

電信業籲廢除網路中立,NCC:支持自由開放網路環境數位經濟成長要素。(圖/記者林睿康攝)

記者林睿康/臺北報導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日前通過廢除「網路中立性」,有國內電信業者公開表示贊成,並認爲政府持續堅守「網路中立性」,等於是辛苦提供傳輸房東一毛錢都拿不到,又怎麼會願意積極建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支持一個自由、開放的網路環境,是成就數位經濟成長不可獲缺的要素,會持續關注後續發展

所謂「網路中立性」,是要求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及政府應平等處理所有網際網路上資料,不差別對待或依不同用戶內容網站平臺、應用、接取裝置類型或通訊模式而差別收費。這一詞是由哥倫比亞大學媒體教授吳修銘(Tim Wu)在2003年所提出,作爲存在已久的公共運輸業者這個概念的延伸。

對於美國FCC日前通過廢除「網路中立性」的規定,有電信業者出席論壇時表示,廢除「網路中立性」將是電信業的契機,尤其就臺灣產業狀況來說,OTT業者有9成來自國外,包括流量最大的臉書、Youtube等,應該要有合理分潤,「現在臺灣電信業狀況好比是提供道路、修馬路,但卻一點過路費都收不到」,可以說是房東一毛錢都拿不到,結果變成電信辛苦拿錢建設網路,卻讓外來業者免費在上頭跑的困境

▲美國廢除網路中立法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對於美國廢除「網路中立性」以及有電信業者支持的發言,NCC表示,支持一個自由、開放的網路環境,是成就數位經濟成長不可獲缺的要素,會持續關注後續發展。

相較於NCC以簡短的一句話表達「反對廢除網路中立性」的立場。網路上的反對聲浪已經洶涌澎湃,有網友就表示,如果廢除網路中立性,最極端情況就是直接影響言論自由,也就是當ISP討厭一個網站的言論或政治傾向,隨時能封鎖降速該網站。而站在網路業發展立場,廢除網路中立性後,像Netflix、Google和Facebook這種大企業可能還可以忍痛付出流量租金,但對於剛創立、需要成長的網路新創公司,可能因爲無法付出可觀的流量品質確保費用,進一步失去網路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