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7年偷230萬爽買「2房+1車」 老闆疑惑:客人很多怎都沒賺

嫌犯事後稱,他只是爲了讓丈夫刮目相看幣。(圖/翻攝自株洲公安微博,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湖南株洲一名肖姓婦人擔任市區的超商員工,每月薪水只有微薄的1700元人民幣(約臺幣7772元),爲了讓丈夫刮目相看,每天從收銀櫃臺中偷錢,從2011年總共偷了50多萬元人民幣(約新臺幣229萬元),至今賺了2棟房子,還買了1輛10多萬人民幣(至少約新臺幣45萬元)的轎車,直到今年1月才被老闆發現,被扭送警局

據《澎湃新聞》報導,肖女於2006年就曾在株洲合泰的某間超商工作,不過中途離職,直到2011年再次回到超市,且因爲做事俐落,隨着時間一久,逐漸獲得超商老闆的信任,引此被安排擔任收銀員的工作。

不過,肖女月薪只有1700多元人民幣,被擔任木工的丈夫看不起。據報導,她讓丈夫對自己刮目相看,因此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她每天經首那麼多超商的現鈔,而且有些營業額也沒紀錄電腦之中,自己爲何不從中偷拿一些呢?

肖姓婦人有這個念頭後,不久後就開始行動,起初仍是十分「低調」,只敢幾天中竊取部分零錢,偶爾就偷偷幾十塊,或是拿出一兩百塊的紙鈔放入自己荷包,但隨着日子一久,她仍沒被店家發現,因此膽子逐漸大了起來,只要上班就會固定「賺點外快」。

據報導,肖女一天最多就能夠拿500元人民幣(約新臺幣2286元),且在過程中,她還將偷竊的金額紀錄在自己的本子中。超市養了肖女這隻「咬布袋老鼠」,這幾年始終賺不到什麼錢,但是肖女的生活卻是過得越來越富裕。肖女從2012年開始偷錢後,已經在市區買了2棟房子,還爲家裡買了臺10多萬人民幣的新車

老闆起初以爲是自己經營方式問題,才讓超商營業額沒有起色,於是他又「下重本」,對超商進行裝修,客人確實也因此大增,不過賺的錢卻還是不多。據報導,老闆於今年1月份開始對超商貨物進行盤點,意外發現營業款和賣出去的貨品根本對不上,因此心生疑惑,開始對內部展開調查,最終逮到肖女違反的行爲。

株洲市荷塘區月塘派出所在接到超市老闆的報案後,立即將肖女帶回調查。經過調查,肖女從2011年至今總共竊取該超市50多萬元的營業款,因涉嫌竊盜而被警方逮捕,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