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連上7天可罰僱主30萬 四大超商:配合但難排班

▲從8月起,超商店員禁連上7天班。(圖/示意圖資料照)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勞動部昨天(29日)公告,從8月1日起勞工例假日不能再隨意調移,連上7天班就違法,若違規可罰2〜30萬元,對此四大超商表示將配合政府規定,但有部分加盟主認爲未來排班會更加困難。

日前有超商大夜班店員因連續上班8天,並自行在結帳櫃檯貼出公告,表示由於該超商違反勞基法第36條規定,可不經預告直接解除勞動契約離職,雖當時統一超商迴應無違法,加上勞動部也表示,在勞資雙方同意下,用頭尾休排班方式可連續工作12天,但仍引發各界議論和反彈。

經過檢討和討論後,勞動部決定正式廢止「7天例假可挪移」等相關函釋,並從8月起開始生效代表勞工不可以連續工作超過6天,否則將依法開罰。對此,四大超商業者都表示,依政府規範予以配合辦理,但第一線加盟主擔心,此規定可能會造成排班上困難,因目前店員人力缺乏,不過仍會盡力配合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