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送錯餐女客給負評 餐廳助理PO照罵「奧客」下場慘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王姓女子臺南一間餐飲店消費,因爲店員錯餐因素給予負評,沒想到林姓店員竟然在2018年7月於Instagram發表限時動態,不僅PO出她的臉書帳號照片,還用「奧客」、「X」等不雅文字嗆聲,氣得提告求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不過,臺南地院簡易庭考量雙方經濟地位差距,最後判林男得賠償王女1萬5000元。

▲王女到餐廳用餐,卻被店員PO網罵成奧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王女在該餐廳消費時,因爲店員給餐錯誤加上服務態度不佳,於是在店家網站上留言給負評,沒想到卻引起林姓店員不滿,竟然在2018年7月14日於Instagram上發表限時動態,內容爲她的臉書帳號、留言以及照片,同時標記「一樣不想碼(馬賽克)這種奧客」、「X」、「XXX沒講話也中槍三小」等不雅文字,顯然足以貶損她在社會上的評價,這才決定提告求償10萬元。

但林姓店員抗辯,自己當時是擔任餐廳助理,由於老闆大多時候都在國外,他要負責處理很多事物,又要體諒工讀生精神壓力很大,事後也有以LINE誠心道歉,希望能駁回訴訟訴訟費用也由王女負擔。

▲林姓店員在Instagram公開王女個資。(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案無關)

不過,林姓店員罵人部分涉及誹謗罪,已被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確定。臺南地院簡易庭認爲,他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聞共見的網路上發表上述文字內容,的確足以使不知情的羣衆誤會,導致王女人格受辱,確實有理由請求賠償。

簡易庭指出,考量到王女高職畢業,目前從事彩券銷售人員,平均月薪約3萬元,名下還有兩輛汽車,而林男雖然是大學畢業,名下卻沒有財產,平均月薪也才1萬多元,雙方社會地位、經濟狀況差異頗大,最後裁定店員須賠償顧客1萬5000元,超過此範圍的部分則屬過高,無法判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