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自治條例 卡在市議會

電子煙氾濫卻無法可管,業者爲規避《菸害防制法》規範,將電子煙設計成USB、打火機、手機等千奇百怪造型。(新北衛生局提供/許哲瑗新北傳真)

中央修法太慢,電子煙卻是氾濫無法可管,新北市去年率先訂定《新北市電子煙加熱式煙具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明定新北市1萬3766處禁菸場所,將全面禁止電子煙和加熱式煙具,且未滿18歲不得吸食;不過草案去年底送交市議會,今年5月通過一讀後,仍正在法規審查,尚未排入本會期二讀,還得再等等。

新北市衛生局統計,2014至2018年青少年吸食電子煙比率國中生由2.9%下降至1.5%,但高中職生卻由1.9%上升至3.5%,呈現倍數攀升,影響力不容小覷。

新北市衛生局說明,《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煙具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全文共11條,除了規範未滿18歲者不得吸菸、持有電子煙及加熱式煙具外,也明定新北市1萬3766處禁菸場所,全面禁止電子煙及加熱式煙具,違者可罰2000元到1萬元罰鍰。

健康管理科長陳欣蓉表示,電子煙氾濫下,中央《菸害防制法》修正之路遙遙無期,新北市提前訂定自治條例,盼將電子煙、加熱煙納入管制範圍,5月28日市議會通過一讀,目前在法規會審查,盼在下個會期排入二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