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前景佳 柏幼林:將來這個市場大有可爲

中華民國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幼林。(圖/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已自2015年5月3日起正式實施,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柏幼林19日表示,這項新法規有助促進電子支付機構健全經營發展,「將來這個市場,是大有可爲!」

柏幼林19日出席「電子支付業之展望與經營風險面面觀座談會,他在致詞時指出,關於電子支付,業者擔心過嚴的法規,會箝制網路應用與科技創新;但政府也必須重視金融秩序、新興科技潛在威脅問題

柏幼林說,歷經產官雙方多次研議後,《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終於在5月3日正式實施,並接受業者申請,雖然不是所有業者都滿意,但《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對於電子支付經營發展、資金移轉服務安全性、保障消費者權益方面,都有正面幫助,仍值得肯定。

柏幼林進一步說明,有一部分臺灣業者認爲,電子支付的市場非常巨大;但另一部分則覺得,線上刷卡服務,已經很方便了;據調查,具備網路支付服務的商家,有84%提供線上刷卡功能,消費者使用率達7成以上。

不過柏幼林強調,他看好電子支付市場的發展,「將來這個市場,是大有可爲!」

安侯建業(KPMG)臺灣所金融服務行業主持會計師吳麟指出,電子支付是未來金融服務流程,相當重要的一環。

吳麟解釋,臺灣金融主管機關把電子支付行業定位爲「類金融」產業,除與傳統金融機構資本額門檻要求不同以外,有關資金應用、洗錢防制、資訊安全、內部風險控管等監理要求,都高度重視,就是爲了讓消費者安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