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頭再輾斃老翁沒悔意 洪榮祥求處死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涉嫌酒駕撞倒騎機車老翁,再調頭輾過老翁致死的南投縣男子洪榮祥,南投地檢署5日依殺人罪將洪起訴,檢察官認爲洪男有殺人犯意,且犯後無悔意,求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5月4日零時許,78歲老翁廖金川騎機車返家途中,在草屯鎮芬草路遭酒後開車的洪男從後撞擊倒地,多名路過民衆見狀協助急救及指揮交通,但3分鐘後,洪男竟又駕車返回現場,再輾過老翁的頭部身體後逃逸,導致老翁送醫不治。

▲洪男母親曾向死者家屬下跪求原諒(圖右),左爲肇事現場。

起訴指出,洪榮祥返回現場時,以時速40至50公里的速度衝向老翁,先以左前輪來回輾壓老翁頭部,再將方向盤轉左,以右前輪輾過老翁身體,並停留約2至3秒才駛離,老翁身體因此翻轉,被車子底盤拖行、擠壓而位移。

對於二度衝撞老翁,洪男雖以「酒醉」、「視線模糊」、「看不到人」、「不小心壓到」等理由搪塞,強調非故意要殺人,但檢方找到多名證人現場模擬,均顯示被告說法不足採信,認爲他有殺人犯意,因此依殺人罪量處。

檢方建議刑度範圍如下:酒醉駕車部分,建議量處有期徒刑8月以上、1年以下之刑度;過失傷害部分量處3月以上、6月以下之刑度;肇事逃逸部分量處10月以上、2年以下之適當刑度;殺人部分量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南投地檢署發言人洪家原表示,檢察官本於修復式司法精神建議刑度範圍,希望兩造在刑事訴訟程序過程中可以對話若洪男認錯道歉,並取得死者家屬諒解,建議不一定要量處死刑,給予被告自新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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