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蝦場外拉轉引擎聲引女友注意 遭認挑釁被尾隨毆打成傷

劉男凌晨開車到釣家廠女友,凌晨引擎大作,遭認挑釁尾隨毆打成傷,臺中地檢署將他依傷害等罪起訴。(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24歲劉姓男子與多名友人晚間在中市釣蝦場聚餐,張姓男子凌晨開車載友人到場要接參加聚會洪姓女友,抵達餐廳時在周邊繞行,並大踩油門發出引擎聲響,要吸引女友注意,沒想到,而劉男認此舉是公然挑釁,憤怒開車載徐男及2名少年尾隨攔車,持棍棒張男等人打得傷痕累累,臺中地檢署依傷害等罪起訴劉男等人。

起訴書指出,劉男、徐男與多名友人在2020年10月29日晚間於中市南屯區1家釣蝦場聚餐。張男是席間洪女男友,他開車搭載蔣男等人在隔天凌晨1時許抵達釣蝦場要接走女友,開車在附近繞行,又大踩油門拉高車輛轉速,發出引擎聲響要吸引女友注意。

劉男認爲張男行爲是在公然挑釁,在張男一行人離去後,他憤怒開車載徐男及2年少年一路尾隨,在中市永春東路攔下張男車輛,並分持棍棒等兇器毆打張及蔣男,導致兩人分別受頭部外傷合併腦震盪、頭皮撕裂及手肘膝蓋腿部各受骨折、挫擦傷等傷勢

劉男經傳喚並未到庭,徐男則坦承不諱,臺中地檢署檢察官認爲劉及徐男兩人攜帶凶器在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聚衆鬥毆,且劉男爲首謀與少年共同犯罪,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規定,請求法官加重其刑,另2名少年則移送少年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