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介白/從王忠義弒親詐保案看無罪推定

法庭外的陳述不能當成證據法院是採無罪推定原則寧可錯放一百,也不要冤枉一人。(圖/視覺中國CFP)

南投縣民王忠義夫婦被控弒父殺母詐領保險金案,案情曲折離奇。王妻去年一審獲判無罪當庭釋放,王雖被判無期徒刑,但今年4月間臺中分院逆轉改判王無罪,結束長達2年又6天的羈押獲釋。檢方不服抗告後,最高法院全案發回更裁,答案最近會揭曉。

王忠義的雙親到底是溺斃抑或是被殺,掀起閱聽讀者的臆測與好奇,更挑起資深法醫臺大醫院法醫研究中心的論戰。人是誰殺的?唯今只有相信法院,確信法院會依據掌握的事證說話,而非法庭以外的人,僅憑從媒體得到隻字片語的各種資訊,從中論斷是非,如此法庭外的率爾發言相當危險且恐怖,更牴觸無罪推定原則。

本案特別的是,未參與本案鑑識的資深法醫石臺平,以及頗具媒體知名度的法醫高大成,相繼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達對本案的看法;其中,石臺平一口咬定兇手就是王忠義,還說「可能性達百分之一千」,至於高大成明指王忠義就是謀財殺親的兇手,還語帶威脅的預言,待將來王的妻兒也在溪水中溺斃,恐後悔莫及。

在無罪推定的寶貴价值下,王忠義案的發展,足供全國司改會是會議討論陪審或參審制的絕佳範例教材。由於我們未能詳細閱覽卷證,在有限的資料及訊息下,無權也不可以如此草率的去論斷人是誰殺的。具有法醫專業的石臺平及高大成,他們在法庭外的「看法」,稍有不慎都會誤導民衆,更可能因此形成法院對本案原本乾淨的心證空間,遭到來自於輿論的壓力,以致於失去客觀。

王忠義夫婦是殺父弒母的十惡不赦之徒,抑是飽受冤屈者,我們只能相信法院。過往經常到法院作證的石臺平及高大成,應該不會健忘,法庭外的陳述不能當成證據,更別忘了法院是採無罪推定原則,寧可錯放一百,也不要冤枉一人。

▲王忠義被控弒父殺母詐領保險金案,今年4月,臺中高分院逆轉改判王無罪。(圖/翻攝中天新聞

記得前法務部長施茂林期許過檢察官一句很經典的話,要檢察官辦案時要有「菩薩心腸、霹靂手段」,如佛的心腸與摘奸發伏的手段,是要同時看待,正如《刑事訴訟法》中所揭示對被告有利、不利證據應同時注意,絕不可任意切割看待,否則就會流於率斷,輕則侵害人權,重則摧毀一個人及其家庭。

司法實務中,原本被辦的如雷聲大案子,有不少最後是無罪定讞,重點絕非是檢院雷聲大雨點小,案子不了了之,而是檢察官原本敲鑼打鼓的指控,後續根本經不起法院用證據的檢驗。不知情的民衆,或不明就裡,或受媒體有限批露的報導影響及污染,只看結束,最後反而是在傷害司法。

扁執政時的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被控貪污茶葉罐收賄2萬美金被判8年徒刑定讞,本案是顏大和檢察總長於臺北地檢署檢察長任內所辦,顏之前兩度駁回非常上訴的聲請,日前同意爲郭瑤琪案非常上訴,引發自己打臉自己的外界奚落。顏大和迴應媒體時撇清非爲郭翻案,強調是爲了有無對價關係的統一法令解釋,他在承受圈內壓力之餘,有此勇氣面對過去的錯誤,應予以鼓勵而非謾罵。

過去,前國民黨立委李慶安涉及的雙重國籍詐欺案,經過多年的司法偵審,李慶安最後無罪定讞,以及前教育部長楊朝祥、前行政院秘書長張有惠等人涉及的景文案,引發教育界的大地震,雖然後來是因檢察官逾期未上訴導致全案無罪確定,但前提是楊朝祥及張有惠,經過法院的審理就是無罪判決,如此逾期未上訴,總比檢察官不想擔責任的爲上訴而上訴要來得好吧!

法院的無罪推定,不僅適用在南投的王忠義,也應包括李慶安、楊朝祥等所有人,過去的蘇建和三死囚鄭性澤、徐自強,這些檢察官原本指控的人,有的歷經司法數十年的煎熬,徘徊在生死一線間,有的人自此仕途中斷、公司破產,檢察官在啓動案件偵查,到後續的法院審判,身分上雖是代表國家追訴犯罪,但國家絕對未賦予檢察官死纏濫打的意氣之爭。該認錯就該放下,這纔是法治國家存在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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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介白東森新聞雲撰述副總編輯,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