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念臺/誰會可憐4歲小女孩?

檢察官林俊佑懷疑女兒學校被欺侮,帶警闖幼兒園「審訊」,引起熱議。(圖/李麗芬辦公室提供)

兩個4歲女娃兒,因爲相處不愉快,讓得寵的小女童,一狀告訴了身爲檢察官的父親林俊佑,令疼愛女兒的檢察官老爸,爲表現錯誤父愛,很「搖擺」地在幼稚園問案,如此荒繆的檢察官,還真讓人恨得咬牙切齒,真想好好的教訓一番!

雖然,這麼大的風浪由林俊佑扛下,本是天經地義,也沒有人會同情這個「傻蛋」檢察官。

只是,社會大衆可曾想過,他的4歲小女兒從今往後,是不是永遠有個陰影伴隨着成長?

若是做爲父母的,也責怪小女娃兒是一個「掃把星」、是一個克父母的「帶塞之人」,這樣會不會影響小女孩的一生呢?

是的,法律道德真的不能原諒林俊佑,可是小孩子是無辜的呀,不能因爲「大人的錯」,讓小女孩一生都毀了呀!

如果我是法務部長,我會記其一個大過,並命令檢察官向另一女娃兒的家長和解,且要求檢察官向小女孩「上上課」,告訴她前次的行爲是「大人不對」,並真心地哄哄小女孩,「這樣的行爲是不對的」!

我就是覺得司法單位可以給死刑犯一個悔改的機會,卻容不下一個「搖擺」的檢察官?若是這麼的嚴苛,卻反而傷害到另一個小女娃兒的一生,這樣對小女娃兒公平嗎?

我是出自真心的祈求法務部長,可憐可憐「肇事」的小女娃兒,畢竟她才4歲啊!可不可以用最好的方法來解決這件「可大可小」的事啊?

真的!「父母之錯」小孩是無辜的呀!我更是希望爲人父母者,與我共同爲小女娃兒請願,用最好的方式解決此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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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念臺。本文轉載自董念臺臉書,以上言論代表本網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