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電視承諾6年增9億自制 NCC檢視2年合計僅1500萬

東森電視臺(示意圖/記者徐文彬攝)記者陳世昌臺北報導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8日審議「東森電視提報股權交易案承諾事項執行情形」討論案,因東森電視2年前股權異動時曾承諾6年內再增加9億自制費用(平均每年約1.5億元),但自107年6月迄今只增加1500萬,NCC決議給予行政指導,要求其注意所承諾事項,並追蹤後續執行情形。NCC表示,若東森附負擔未達成,主管機關對茂德國際當時收購東森電視的同意處份可做全部部份廢止。NCC於107年5月23日決議以14項相關承諾做爲附附款許可「東森電視公司營運計劃變更並換髮執照」,該案即是同意茂德國際收購東森電視臺案。14項承諾中包括每年增4200萬元經費製做4K節目;每年除了既有的4.7億元自制經費,另於6年內再多增加9億自制費。NCC發言人蕭祈宏表示,檢視東森電視對附負擔執行彙整表,2年來東森4K節目製作經費的承諾均有達成,但6年內多增加9億自制費用的承諾,自107年6月迄今只增加1500萬,以每年平均增加1.5億元估算,2年來的平均等於是少了2.85億元。NCC表示,東森電視原承諾6年增加9億元製作費,目前雖然只過了2年,距離6年尚有4年時間,還不到違反承諾的程度,決議以行政指導方式,提醒其注意執行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