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電視交易案未完成 臺數科股東常會表決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股東批違法無效

臺數董事簡森垣。(圖/記者季相儒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臺灣數位光訊股份有限公司(臺數科)今天(26日)召開106年度股東常會,除了提請股東承認財報決議公積轉增資外,還有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議案會議上有股東表示,參考公司法規定,由於東森電視交易案至今尚未完成,而就一個未來不確定甚高之交易案且尚未實質擔任董事即提前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決議,恐有違法、無效之虞主席簡森垣表示尊重股東發言後,不做解釋,隨即表決通過,然後宣佈散會

臺數科26日召開106年度股東常會,除了提請股東承認財報、決議公積轉增資外,還有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議案,也就是針對臺數科未來若成功購併東森電視後,由於臺數科與東森電視經營項目相同且有競業關係,所以需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同意後,才能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規定。

不過會議上有股東表示,根據公司法第209條董事競業禁止之立法真意,乃因董事依公司法對公司有忠實及善良管理人之義務,又董事於執行業務之時,必定因此得知公司之重要資訊營業秘密,爲了防範泄密與利益衝突,才規定若董事爲自己或他人爲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爲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爲之重要內容並取得許可

該股東說,根據經濟部商字第8621697號函意旨,董事應於「事前」、「個別」向股東會說明其行爲之重要內容,並取得許可,並不包括由股東會「概括性」解除所有董事責任。但觀臺數科股東會議事手冊上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範圍,列了包含偉齊公司、偉育公司、東森電視事業公司等十間公司,並未個別說明其行爲之重要內容,有違公司法第209條規定和經濟部商業函令意旨。況且東森電視交易案至今尚未完成,就一個未來不確定甚高之交易案且尚未實質擔任董事即提前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決議,恐有違法、無效之虞。

對於股東的發言,主席簡森垣表示尊重,不做解釋,隨即表決通過,然後宣佈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