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太多勿搬入!」租客怒炸:吃人夠夠 網細看條件直接Pass

▲這間房位在14樓。(示意圖/取自StockSnap)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許多人都有上網找房的經驗,一名打算在新北市租屋網友發文表示,他日前一看到房東開出的條件就頓時傻眼,因爲對方要求「東西太多,請勿搬入」;他就不解,東西多的定義爲何?設定這些模糊不清的條件根本是「吃人夠夠!」貼文曝光後,立刻引發熱議,還有網友迴應,「簽約3年太久了」、「3年沒租出去,看了就覺得不對勁」。

這名網友在「爆怨公社」上發文表示,他日前透過租屋網找房子時,再度遇到奇葩。他相中新北市某間月租1萬3000元的電梯大樓後,看見上頭寫明房屋有25坪大、2房1廳1衛1陽臺、不含車位樓層在14樓,傢俱設備僅有冷氣熱水器天然瓦斯。原PO認爲這都不打緊,但是房東居然開出超模糊的條件,無疑就是要刁難租客

房間附的傢俱不多。(示意圖/取自Pexels)

房東寫了2條注意事項,一爲「東西太多,請勿搬入」,二爲「簽約3年」。原PO看到後當場傻眼,難道有房子租人就了不起嗎?設定這種模糊不清的條件就是瞧不起租房的房客,東西多的定義是什麼?「吃人夠夠!」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迴應,「看到3年直接下一間」、「簽約3年也太久了」、「可是他什麼傢俱都沒附很難不多吧」、「要你住3年又不准你帶太多東西,去監獄比較快」、「就讓他租不出去啊」、「叫人東西不要太多,他也要附齊全啊」、「不能東西太多,這房東管太多吧?還一簽3年,不租也好」。

不過,也有人認爲,「租房子這種事本來就是你情我願,我覺得他一開始把規則先講清楚也沒有什麼不對」、「至少這個房東規定講在先,不是簽了約後才說這個不能、那個不能,房客怕遇上壞房東,但房東也怕遇上壞房客」、「等你遇到一些奇葩租客你也會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