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19歲嫩妻趁夫入獄竟偷吃放閃!公公跟監4個月...她站孃家門前洗門風認錯

記者蔡佩旻、李政遠、唐詠絮/雲林報導

彰化縣一名廖姓已婚女子,其丈夫因案去年入監獄服刑,她回到雲林孃家工作並疑似劈腿與其他男子交往,更在網路上PO親密合照,且以「老公」稱呼小王廖女公公獲知後提醒媳婦在外行爲要檢點不料廖女拋下幼兒離家,廖女公公委託徵信社「抓猴」,爲綠帽兒子公道,廖女坦承後夫家怒不可遏,罰她在「孃家門口」端檳榔香菸,爲夫家「洗門風」。

雲林縣沿海鄉鎮一戶民宅前,出現一位年輕亮麗的女子,穿着超短熱褲手端檳榔香菸,爲夫家洗門風。(圖/蔡佩旻攝)

今日清晨,雲林縣沿海鄉鎮一戶民宅前,出現一位年輕亮麗的女子,穿着超短熱褲手端檳榔香菸,民宅附近恰有一所小學,接送學生上學家長熙來攘往,看到這一幕大家議論紛紛,有路過民衆不以爲然說,「什麼時代了還有洗門風這套?」

▲廖女丈夫去年因案入監獄服刑,她疑似劈腿與其他男子交往,更多次在網路上PO親密合照,且以「老公」稱呼小王。(圖/陳家親友提供)

地方人士指出,19歲的廖女與家住彰化縣大城鄉22歲的陳男相識進而結婚,女方在孃家公開宴請親朋好友並辦理結婚登記,去年陳男因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遭判刑入獄服刑,廖女回到雲林工作住在孃家,因外型亮麗不乏追求者,廖女公公在地方算名人,從事影視傳播業聽聞坊間閒言閒語,陳父提醒媳婦廖女,在外要注意個人行爲舉止、要檢點,不料廖女疑似與其他男子傳出曖昧,更於個人臉書貼出親密合照,還以老公暱稱小王。

▲廖女丈夫去年因案入監獄服刑,她疑似劈腿與其他男子交往,更多次在網路上PO親密合照,且以「老公」稱呼小王。(圖/陳家親友提供)

廖女的公公越看越生氣,兒子入獄媳婦卻搞外遇,於是委託徵信社跟監收集資料,經過4個月跟監,發現廖女不止劈腿一人,廖女公公月初拿出媳婦不倫照,登門到雲林找親家母要公道,雙方不歡而散,戴了綠帽的陳家怒不可遏,透過友人出面協調,拒收賠償金,但廖女必須在雲林孃家門罰站端檳榔香菸道歉,替陳家洗門風。

▲廖女手端檳榔香菸爲夫家洗門風,孤零一人站家宅前,沒人上前拿取檳榔香菸。(圖/蔡佩旻攝)

《ETtoday新聞雲》記者訪問廖女,她低頭、搖頭不願迴應;記者電話訪問廖女的公公,他指出,媳婦當時承諾會等兒子出獄,結果棄幼子不顧,在外面搞七捻三,雙方已籤和解書,洗門風是條件之一,此處理方式也在昨日寫信通知獄中的兒子,這是給媳婦一個教訓,也希望她不要再犯,等待兒子出獄。

▲陳家爲戴綠帽的兒子討公道,簽訂和解條件爲罰她在「孃家門口」端檳榔香菸下跪,爲夫家「洗門風」。(圖/陳家親友提供)

鳴謙法律事務所律師餘升峰表示,洗門風這樣的行爲,是臺灣早期農業社會的道德制裁手段,已不符合現代社會觀感,但畢竟雙方已經協議以此作爲終止紛爭的道歉方式,可能產生的法律問題,從二個層面來討論:

一、民事:雙方雖然已經達成和解契約,但有關洗門風之約定實在不符合現代社會觀感,且嚴重悖於人格尊嚴,因此有可能被認爲違反善良風俗,而認定契約無效。

二、刑事:洗門風這樣的行爲,強迫女方在大庭廣衆之公然狀態下下跪道歉,利用圍觀羣衆圍剿式的羞辱女方,已屬於貶低女方人格的侮辱行爲,在沒有其他阻卻違法或罪責的情況下,則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但畢竟該罪是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如告訴人未對之提起刑事告訴,則不會構成該條犯罪。而這樣的強暴脅迫的方式要求女方在大庭廣衆下下跪道歉,也有可能構成強制罪,將會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刑事責任。

▲廖女丈夫去年因案入監獄服刑,她疑似劈腿與其他男子交往,更多次在網路上PO親密合照,且以「老公」稱呼小王。(圖/陳家親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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