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不同意戶遭拆 屋主退回25萬賠償金

臺北市長安西路177巷內一處都更案,不同意戶的房子建商弄垮。建商代表4日表示,願意負賠償責任,並拿出新臺幣25萬元賠償金,但遭不同意戶張姓屋主退回。中央社記者建邦攝 106年3月4日

臺北市長安西路177巷內一處都更案,不同意戶的房子遭建商弄垮。建商代表今天表示,願意負賠償責任,並拿出新臺幣25萬元賠償金,但遭不同意戶張姓屋主退回。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長安西路177巷都更案內不同意戶房屋崩塌事宜,是欣偉傑建設公司擔任實施者,而「北市大同區玉泉段一小段520地號等2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劃權利變換計劃案」,是在民國99年10月7日公告劃定更新單元

都更處說,更新範圍內尚有位於四樓的1戶未表同意,地主屢次陳情,實施者拆除周邊房屋,影響居住安全,曾多次責請實施者應與不同意戶進行溝通協調。

都更處表示,基於協助雙方溝通協調立場,3日上午10時約在更新處溝通,讓實施者與地主充分對話,以解爭議;至於地主房屋被建商拆除,並不知情,仍呼籲實施者應善盡溝通協調責任。

事隔一天,建商代表李姓男子表示,昨天是他下的指令,也受到公司責難,願意承擔,因房子已遭拆除,事後委請結構技師查看,認爲安全有疑慮,願意賠償屋主一切損失,並拿出25萬元賠償金。

他也提到,經評估後該都更價值約新臺幣2300餘萬元,但雙方協商期間,對方跟公司要1億多元,非常不合理也不可取。

張姓屋主拒絕收下賠償金,他說,建商對外宣稱他「獅子開口」,並提出民事告訴,但卻利用協調期間偷拆他的房子,無法再相信建商。10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