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被抓只罰6萬比酒駕還輕! 交部修法提高開罰9萬

▲駕駛吸毒上路被抓,罰則將提高開罰9萬元。(示意圖內政部提供)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吸毒駕車被抓罰則要提高了!根據現行規定,駕駛人吸食毒品仍開車上路,在罰鍰期限內到案最高僅開罰6萬元,比酒駕罰緩還低。交通部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將毒駕罰則提高至9萬元,最晚年底前上路。

現行酒駕罰緩最高可開罰到9萬元,但駕駛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管制藥品仍上路,同樣嚴重危害交通安全,在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最高卻僅能開罰6萬元,除非逾越應到案期限60日以上,繳納罰鍰或逕行裁決處罰者,纔可開罰到最高9萬元。

爲保障用路人安全及打擊吸毒,交通部公告修正「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二條」,未來吸毒駕駛將直接處以9萬罰鍰,最晚年底前就會上路。